原标题:巡航钓鱼岛是我主权义务
■ 观察家
渔政部门应加强海上执法,保护中国渔民的权益,捍卫中国海洋主权。
据报道,7月11日至13日,我多艘渔政船深入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巡航检查,却遭到日方数度提出交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表示,中方渔政船系根据中国法律前往中方管辖海域,为加强伏季休渔管理进行例行巡航检查,执行正常公务,中方不接受日方的无理抗议。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属于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官方对钓鱼岛的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隋朝,自14世纪以来,钓鱼岛就荫庇于中国军事影响之下,并确立有中国行政管辖权,前不久舆论关注的《浮生六记》古书,被视为中国拥有钓鱼岛的又一铁证。
1971年美国不顾中方的极力反对,把钓鱼岛连同琉球一并交给了日本,不过,美方声明,此番交接并不涉及钓鱼岛主权。日本政府与右翼势力一道,上演的“购岛”闹剧,是准备从子虚乌有的“民间个人所有”,变为“地方所有”,最后变更为国有化的“政府所有”,其意图就是把“无效取得”,通过物权流转,最后“洗”成“合法所有”。日本煞费苦心,从“登岛”、“钓鱼”,“强行起诉我船长”,到今天这一场“国有化”,都是在掩盖其“拥有”钓鱼岛的谎言。日本无论怎么做,都不能改变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事实。
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近日在金边与日方外相会晤时,重申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敦促日方切实信守双边迄今达成的有关共识和谅解,回到与中方通过对话协商管控分歧的正确道路上来,以切实行动维护两国关系大局。
我国于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领土条款”,重申了钓鱼岛等岛屿属于中国领土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2012年3月,国家海洋局公布了我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按照中国农业部海洋渔业管理有关通告,2009年起,中国海政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开始巡航管理,这是中国政府对其管辖下的中国领土的正常管理,任何人不得阻止和干扰,巡航是主权国家行使主权的必有义务。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渔民在中国领土钓鱼岛附近海域的中国领海及其毗连区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赋予的“经济专属区”正常作业时,屡遭他国政府巡逻船的干扰,甚至人员被无理逮捕,财产被无理扣押,他国甚至想用自己的法律强行起诉在中国领海正常作业的中国船员。这一切现象,都迫切呼吁我国渔政部门应加强海上执法,保护中国渔民的正当权益,捍卫中国海洋主权。巡航应定期化、例行化、全覆盖化,让干扰我主权的外国公务船离开我们的水域。
□和静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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