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这几天,河南中牟县低价拍卖43辆超编公车引起社会热议。而中牟官方的回应一波未平,新的质疑一波又起。有人发现,参与此次拍卖的评估师竟与拍卖师是同一人。(7月15日中国广播网)
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必须互相独立,目的就是防止出现串标现象。业内人士认为,此种情况就是左手评估、右手拍卖,直接影响估值独立性。因此仍不排除评估公司、拍卖公司、竞拍人、业主存在某种默契的可能。
43辆公车居然卖得比废铁价还低,官方却“王婆自夸”地声称“实现国资增值53.2%”,如果就是这种“左右手”的评估、拍卖,增值百分之百都有可能——评估作价再低一些也就是了。
官方也承认两家公司的“左右手”关系,可这是事后发现的,还是事前明知而有意违规呢?如果是故意违规操作,这里面就有猫腻的可能,否则有何必要这样干?
如果是官方疏忽,如何解释“县纪委、国资局全程监督”?全程监督居然没发现两家公司的“左右手”关系?还是发现了却睁一眼闭一眼?究竟是全程监督,还是全程做样子?
号称“符合规定”、“程序不违规”的各种官方活动,比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比如政府采购,比如干部提拔,等等,总是网民们一眼就能看出问题,而“全程监督”的监管部门则总是“看不见”,永远都被牵着鼻子走,网民指哪儿,监管才打哪儿。按理说,监管部门的监督属于近距离,且政策水平更高,发现问题应该更快更多,然而情况却往往相反,眼皮底下发生的问题,瞪着眼睛就是“看不见”,应了那句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当然了,如果体制内的大事小事永远都是“高度统一”的,监管部门也得服从“大局”,很多事情或许就无所谓“监管”——都是自家人、自家事,如何监管?谁监管谁?如果,表面上看似“阳光”的拍卖公车活动,如何评估、如何操作拍卖、卖给谁等等,内部早就商定好了,“全程监督”可不就成了“全程做样子”了?
体制内自我监管、自说自话,是监管无效的总根子,这个问题早已无需争议,而监管公信的贬值,也就注定不为人的意志为转移。最叫人犯愁的问题却是,诸如“符合规定”、“程序不违规”、“全程监督”这样的话,以后我们信还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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