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念军(媒体评论员)
浙江余姚市财政局在鲍翅馆用餐消费5.4万元之巨,被网友曝光发票及支票后引发舆论关注热潮,而涉事单位称,这是过去两个月内15次消费的“集中结算”。媒体继而追问15次消费详单,则被以“已全部粉碎”搪塞。(中新社22日报道)
事实上,尽管自国家部委开始,“三公消费”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迈出坚实步伐,但发生在浙江余姚市财政局的这一个案表明,如何将“三公消费”的信息公开工作做透做实,亟须解决的问题仍远远超过相关经验。而其中核心的问题,就是涉事单位基于自身的部门利益考虑,以各种言辞和行为为信息公开人为设障。
比如按余姚市财政局的解释,仿佛一次消费5万多元无法向公众交代,而15批次用餐每餐3000多元便“合情合理”。其实,公众关注党政机关的公款吃喝等“三公消费”行为,绝不是仅仅关注账单上的那个数字,更关心餐桌上坐了什么人,因什么事。部门态度与公众期待的两相交错,实际暴露出涉事部门避重就轻的脱责意图。
然而,浙江余姚市财政局的行为,远非个例。在当天爆出的另一则新闻中,则有另一套太极路数。据《潇湘晨报》22日报道,湖南媒体工作者廖红波向该省向宁乡县灰汤镇政府、玉潭镇政府分别提出申请,要求公开2011年、2012年三公消费。在申请长时间不被回应后,廖先后将两家镇政府告上法庭。未想,即便是在同一县域之内,结果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对待:灰汤镇政府在被诉后,向廖公开了相关信息;玉潭镇政府则认为廖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合法”,并获当地法庭支持。
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实际暗含了基层管理者对信息公开的两种态度。众所周知,《政府工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法门规,倡导政府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根本目的在于让公开与透明成为公权行为的有效有力监督。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接待等可能涉及部门腐败的“三公消费”信息,涉事部门常以“太极”理念出招,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之势,对公众的知情呼吁虚与委蛇,信息公开的政府承诺便无异于空口戏言。
其实,余姚市财政局也好,湖南省玉潭镇政府也罢,用各种借口拒绝公开“三公消费”信息,最终受损的恰恰是自身的形象,坐实的则唯有部门小团体利益。因此,在“三公消费”问题上与公众的知情期待“打太极”,任何机关和部门都不该如此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