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兵 临
排除一些非理性的揣测,事件回到法律层面,还真不能单靠一个私了就罢了。飞机上涉嫌殴打他人,已构成治安案件,理应在执法机关调查下依法处理。
近几日,有官员被指“殴打空姐”一事,在微博的传播下演变成舆论焦点。介入调查的当地官方初步认定,是官员家属与空姐发生拉扯,本人未殴打空姐,双方已达成和解。
干戈已化为玉帛,事情似乎圆满解决,然而舆论不这么认为。排除一些非理性的揣测,事件回到法律层面,还真不能单靠一个私了就罢了。
既然有关部门出面调查,就应给公众一个明确且符合逻辑的答案。目前,从爆料者微博、空姐微博到当事官员的道歉以及官方的调查,呈现出的依然是相互矛盾的事实。既然未殴打,那图片中空姐的伤痕何来?仅是双方拉扯中造成的吗?说实话,“拉扯”这个很难讲清的词汇用到官方调查结论中,缺乏足够的明确性。事情真相究竟是什么,围观的人仍在翘首以待。
在真相不清的情况下,双方和解不仅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诉求,也不太符合依法处理的原则。飞机上涉嫌殴打他人,已构成治安案件,理应在执法机关调查下依法处理。这种行为不仅涉嫌伤害他人人身权利,还涉嫌扰乱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航空器上的秩序,二者均在治安管理处罚之列,其较之在地面上殴打他人的危害性更大。此前不久,广州白云机场公安局对一动手殴打飞机乘务员的旅客行政拘留5日。丹麦超级名模安德森,也曾因在航班上殴打一名空乘被逮捕。
本案中,虽然是否“殴打”尚存疑问,但空姐“手部淤青,脖子、身上有多处挠痕”,足以表明乘客涉嫌违法,即便是家属的“拉扯”,伤及他人后也涉嫌违反航空安全管理法规。如果仅以双方“和解”告终,势必让人产生法规虚置的感觉,对其他飞机乘客将是一个很不好的“示范”,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我们不赞成动辄为当事人打上身份标签,但也不主张绕开案件依法处理环节和稀泥式的解决。近期乘客在飞机上打人事件频发,折射出某些乘客的优越感,甚至以自己的私人便利对抗空中安全法规。我国治安管理法特别针对航空器内的违法设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民航局公安局制定的《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也将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等明确列为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这些法规是维护航空安全的制度屏障,任何乘客都应自觉遵守。而对违法者的依法公正处理,往往是重塑公民法规意识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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