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遗余力捍卫国家利益
本报特约评论员齐乐纛
与东邻争端,国人可以对国家认同有新高度、对国家利益有新认知、对国家以至国际现实有新认识。
与东邻,那一特定岛国,历史上有那么多交往和过节儿,现实中隔着一汪大海,争端在所难免,无法避让、不能不争。
争端,领土争端,涉及钓鱼岛,双方都坚持,于是看似无解。只是,先前约定好“搁置”,现在有岛民“挑事”,继而由日本政府“认账”,构成对全体国人挑衅。
对这等岛民和这等岛国政府,不“搁置”也罢。有这样的机会,可以不再“搁置”,就该善用机会。
日本方面,对钓鱼岛,不认历史、只认现实,因而不认为有争议、有争端,才会有所谓“购岛”和“国有化”;有些日本团体和个人,不觉得国人有意志、有决心,因而不认为会面临强力回应,才会逐步推进“购岛”和“国有化”,同时声言希望双边关系大局“不受影响”。
这等动作,历来如此,玩弄“虚实”,虚以待人、实以利己。
对这等举动,国人理应还以其人之道。虚,意味着少说、少警告、少动怒,该口头让步时口头让步;实,意味着多做、多策划、多行动、多出动,该交涉时交涉,该对峙时对峙,一切以获得实际利益为指针、以长远进取为目标,不遗余力、不惜手段。
过去几十年,钓鱼岛争端,多数时候停留在口头,少数时候由保钓人士付诸行动,以个人身份和象征性举措宣示国家主权。从现在开始,今后一段时期,这一争端或许不再止于口头,而显现为国家之间政策和行为互动:岛民和日本政府有任何动作,国人都会对应,都会采取举措。想象那么一天,任何岛民靠近以至涉足钓鱼岛,都属非法入境,将成为抓捕对象、接受拘押、受到处置……
国与国争端,不应起于情绪,归于情绪;相反,理应始于行动,归于行动。
利益,任何时候、东亚以至世界其他地区任何国家,都维系长远生存和发展。而任何利益,无论个人或国家,似乎都不会天然获得,需要以行动争取。争取利益,仅仅外交,以单一渠道、有限选项,不足以达到目的。
钓鱼岛争端,中国如今不再纯粹动用外交手段。日本政府商议决定以至着手签约“购岛”和“国有化”之际,中国宣布钓鱼岛领海基线,中国海监船抵近钓鱼岛水域。尤其海监船巡航,可望常态、持久。
与东邻争端,不需要就中国每一个步骤形式上的“强硬”或者“软弱”作出判断,而需要就每一个步骤的效果作出决断,就后续步骤和后续效果作出预判。
与东邻争端,国人可以对国家认同有新高度、对国家利益有新认知、对国家以至国际现实有新认识、对国家如何与他国互动有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