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湄公河惨案公审展现司法主权与文明
相关部门在尊重他国司法主权的前提下,费尽周折收集情报证据,不遗余力地侦破案件,即便面临再大的困难和阻力,虽远必诛。
制造震惊中外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集团6名犯罪嫌疑人,昨天开始在云南省昆明市中院接受公开审判,主犯糯康、依莱、桑康等被公诉的罪名包括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以及劫持船只。
案发地点在国外,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中国司法何以替死去的本国公民伸张正义,又如何向世界传递中国司法的公正与文明,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案发一年以后,该案在中国境内开庭公审,对此作出了最好的回答。这不仅体现出中国依法行使司法主权,捍卫本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也彰显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推动国际司法合作,严惩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国际法上,司法管辖权是国家司法主权的重要表现,司法主权又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外国人在中国境外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的犯罪,由中国法院来审判的案例并不多见。
根据中国缔约的国际条约规定,“犯罪发生在犯罪时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或按其法律注册的飞行器上,确立本国的管辖权。”湄公河惨案被劫船只在中国注册、悬挂中国国旗,受害人是中国公民,中国对案件具有完全的司法管辖权。因此,本案公审意味着中国绝不放弃主权性的司法管辖。
综观湄公河惨案的侦破历程,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付出了艰辛努力。相关部门在尊重他国司法主权的前提下,费尽周折收集情报证据,不遗余力地侦破案件,即便面临再大的困难和阻力,虽远必诛。这在中国公民海外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日渐突出的背景中,更加宣示了中国有决心有能力保护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与此同时,中国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也充分展现了中国司法的文明与权威。从立案到移送起诉,从讯问到调查取证,均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和犯罪故意证据不足,未予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中国司法的公正。
审讯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权利,为每名犯罪嫌疑人安排2至3名相对固定的翻译人员,依法通知相关国家使领馆,坚持全程讯问录音录像等,每一个环节都力求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公正审判,彰显了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大国的法治风范。
相关报道见今天A17、A19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傅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