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查处,充分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所说:“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搞腐败,就要坚决惩处。”我们党也一直是这样做的,象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上世纪末的陈希同、王宝森,二十一世纪初的成克杰、陈良宇,再到近期的刘志军、薄熙来,无一不是位高权重,但犯了错误就得处理,均受到了党纪和国法的惩处。
我们党一贯都是主张严惩腐败分子,纯洁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直都是党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党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一手抓教育、切断腐败产生的源头,一手抓惩处、治理存在的腐败现象。通过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可以对一些滑到腐败堕落边缘的党员干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促使他们停下脚步、改正错误。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都会有腐败,反腐败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但正义战胜丑恶的道理颠扑不破,党和人民的力量无坚不摧。我们的社会正是在与腐败的较量中走向文明与进步的。只要反腐的决心不变,反腐的力度不减,我们就一定能够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确保我们伟大事业的航船顺利前行。(清风轩)
(原标题:从薄熙来案看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