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凡:需用制度防黄金大米再发芽

2012年12月07日06:19  京华时报

  真相背后,还需要挖掘真相。这涉及到对社会底线和伦理道德的捍卫。在这样的底线面前,“科研”没有豁免权,否则,所谓科学就会失去意义。

  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25名儿童被作为“科研”对象,食用“黄金大米”之事,终于有了定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通报:“黄金大米”系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中国疾控中心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同时,3名责任人被撤职。

  真相姗姗来迟,但毕竟来了:中国学生确实曾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了“科研试验品”。尽管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显示黄金大米对人体产生危害,但面对这样的真相我们仍然难以轻松:有项目上报制度,有伦理审查屏障,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黄金大米”从携带入境再到找到“试验”对象,何以畅行无阻?何以在4年多之后才真相大白?如果没有3个月以来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没有国际环保组织对这场营养转化试验的公开谴责,我们获取真相的时间是否还会推迟?

  有关“科研”人员突破重重制度屏障进行非法试验之举,固然有其个人肇始的主因,但是,这不能掩盖机制暴露出来的漏洞——如果“科研”真正按照规章办事,不会有此事发生,如果“黄金大米”入关时被及时检测,不会有此事发生,如果学校负一点责任,不会有此事发生。然而,每一个关口都未履行好应尽职责。这是最不应该出现的“麻木”。更令人沉重的是,转基因产品,并非纯“科研”项目,在其背后,有庞大的市场推动力量。这不能不让人担心:在“科研”的堂皇旗帜下,是否隐藏了与种子企业合谋的初衷,在“善意”的背后,是否挟带着利益的私货。

  即使科学最终定论,转基因对人体无害,湖南25名儿童被骗食“黄金大米”,也会因为程序的不正义而影响推广。更何况,到目前,因为人体试验项目的不健全,时限的不够,对于转基因产品的利弊还难以确认。在此情况下选择中国儿童试验,即使不含有对国人的轻视,至少也显露了所谓“科研”的轻佻。

  从这个角度说,当事人所说的“善意”,是不能服众的。疾控中心表达的歉意,也还远远不够。如果不能在制度上真正设立起防火墙,谁能保证,不会有新的“黄金大米”,在改头换面,一番粉饰之后,再次悄然而至?

  与此同时,所谓的没有造成人体危害,不是处理此事的标准。是否涉嫌违法,是否存在利益勾连,才是着力之处。真相背后,还需要挖掘真相。这涉及到对社会底线和伦理道德的捍卫。在这样的底线面前,“科研”没有豁免权,否则,所谓科学就会失去意义。

  相关报道详见今天A18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原标题:需用制度防黄金大米再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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