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社会不公是腐败痛感的放大器

2012年12月08日08:23  环球时报

  社评

  太原公安局局长李亚力之子醉驾并打骂交警,进而强迫交警制造伪证,山西已将李亚力撤职调查。这个案子迄今曝光的内容是近来反腐案件中案情“最轻的”,但昨天在互联网上激起的愤怒却比之前的几个大案看上去还要汹涌。如今只要案情中有儿子仗着老子的势耍威风,舆论必激动讨伐之。

  反腐败引来民众满怀热情的参与,除了大家对廉政的共同期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们对社会不公平的情绪表达。每一个贪官落马,舆论都觉着“很解气”,甚至有官员受到质疑,互联网上也会洋溢出开心。

  推动公平正义与反腐败必须齐头并进,这是政府应从最近舆论围绕反腐败的表现中得到的启示。如果公平得不到推进,社会情绪中戾气汹汹,反腐败即使成果卓著,它的终极政治效果也会是有限的。

  反腐败本身就是推动公平正义,但公平正义的社会内容要宽泛得多。实际上,人们在现实中感受的不公平更多还不是“官民之间”的,与官员腐败的直接联系尤其很少。城乡的不同出身,受教育和医疗条件的区别,二元体制,户口等带给人们的不公平感更强烈。

  “官民之间”的不公平被摆到舆论的最突出位置,在一定程度上是做了其他民生不公平的宣泄口。因为“官民不公平”从理论上说最没道理,消除它们有舆论上百分之百的正义性。出了一些贪官,他们必然抹黑整个官的形象,更容易把社会不满朝官的方向引。

  其实中国的腐败虽很严重,在透明国际的全球廉洁度排名中排80位,但俄罗斯、印度等很多国家都比中国的排名更靠后,中国社会目前对腐败的高度聚焦,比俄印等国都要激烈得多。

  这当中有一部分是舆论对政府没能有效抑制社会不公平的不满,那些不满同对腐败的痛恨叠加在一起,逐渐难以区分,仿佛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都是官员贪腐的后果。

  西方价值观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官员腐败这个世界性难题,被描述成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原罪”,尽管这种说法拿到世界上一看就很荒唐,但目前在中国有不少人对它深信不疑。

  反腐败既要猛抓贪官,用改革堵塞体制上的漏洞,大大减少腐败的绝对量,又要加快社会的综合改革,认真消除、缓解各种不公平,从而改善反腐败工作的中国社会大环境,使腐败问题同社会其他问题逐渐区分开来,并使社会对腐败的情绪性愤怒逐渐转变成理性、坚决的打击和治理。

  消除社会不公平,本身就是压缩腐败的空间,这同吏治改革同样都是治本。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制度性的廉政建设通常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集大成,我们几乎在全人类看不到廉政能够作为现代化源动力的成功例子。

  然而中国不可能等着别的条件都准备好了再搞廉政,腐败已对党和国家的命运构成威胁,对它的治理刻不容缓。我们想提醒的是,反腐败必须同中国的社会建设同步强力推进,二者都不可能单独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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