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抢黄灯惹争议,严规也要本乎民情

2013年01月02日06:19  南方都市报 微博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昨日起施行。新交规中对抢黄灯、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抢黄灯扣六分最受争议。新规在实施第一天即被广泛讨论,批评其不合理的声音不在少数,这在以往类似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极为罕见。眼下,新规是否存在明显缺陷,细节是否需要完善等问题亟待厘清。

  “抢黄灯”新规引发的关注,首先在于以往的角色定位中,黄灯的作用在于为红灯预警,提醒后车减速观察,新规处罚“抢黄灯”行为,意味着在以往处罚“闯红灯”基础上追加一次处罚,尽管可能因此减少“闯红灯”行为,却在一定程度上使红灯失去了存在意义。其次,“抢黄灯”规定也衍生了新的弊端,很多车主表示,黄灯亮便罚恐造成追尾,另外,从行车效率来看,此规定还将大大降低过路口车速,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堵塞。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车主尚未对违规“抢黄灯”行为有清晰的认识,对于究竟什么情形会被认定为“抢”,什么情形才是守法通行,有的人并不知晓。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有车主表示对此很难掌控,新规实施第一天后,网上即有大量车主建议有关部门修订此规定。车主的这些反馈,到底是新规过渡期的必然反应,还是新规本身的确存在不合理?

  据了解,制定处罚“抢黄灯”新规定的一大背景就在于,目前在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黄灯信号期间抢行且未能及时通过路口导致的。事实上,在对“抢黄灯”新规的讨论中,不乏民众认同规定的意图,在过去的规则环境中,车主看到黄灯即加速,的确导致事故率上升。从规范交通的角度看,强化黄灯的指示作用,无疑具有其必要性。

  我们看到,当前车主对新规既有分歧又有共识,然而为何在当前的舆论反馈中,反对声音占据主流?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当前的技术环境中,多数路口绿灯瞬间就会变成黄灯,反应时间过于短暂,黄灯形同虚设,故有车主批评新规制造了罚款陷阱。在批评处罚“抢黄灯”新规的声音中,很多车主认为,在这种规则环境中,其所处罚的行为中,多数并非源自司机的故意,而是技术的漏洞所致。对此,一个相对折中的办法是对技术加以改进,比如所有绿灯都有倒计时,绿变黄闪烁提醒,唯有如此,司机才能预先做出判断,并采取恰当反应。

  一项有着良好初衷的规定为何被视为钓鱼式立法,梳理上述诸多背景后,不难发现,批评的声音并非简单出于个人私利。新规意在改善交通秩序,其所诉诸的乃是公共利益,民众的反对并非这种意图本身,而是呼吁规定应建立在相应的技术基础之上,唯有如此,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才不会产生冲突。

  新规实施后的民意涌动,不禁让人感慨,民众意见如能在新规实施前呈现出来,或可使新规免受当前遭遇的窘迫。规则制定部门改善交通秩序的用心值得肯定,公共利益理应得到维护,但车主的反馈也有其道理。一项规定有其“正义凛然”的一面,但如果不考虑它所面对的社会土壤,无异于缘木求鱼,后果可能得不偿失。

  “史上最严交规”带来的思考已不局限于交通领域,它所受到的批评提示我们,尤其要审慎对待那些看似事半功倍甚至一劳永逸的规定,它们被赋予的使命不仅要经历理论和经验的考验,其所面对的制度环境,亦当受到重视,生活中所谓的水土不服,意即在此。要避免制度的效果幻象,关键就在于听听那些制度的作用对象。制度的目的不是形成一种统治而是一种对话关系,因此,有关部门在今后制定类似“史上最严交规”这样的规定时,不妨多听听民众尤其是司机们的意见。

  (原标题:[社论]抢黄灯惹争议,严规也要本乎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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