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信息公开是绕不开的议题

2013年03月04日16:40  燕赵都市报

  作为民众忧心的命题,在今年的两会上,环境的立体污染也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改变发展思路,摒弃“带毒GDP”;加强约束机制,让背后的推手为污染付出代价……如何建设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已经立体化的环境污染,离不开立体化的治污设计和手段。而环境信息的立体化公开,恐怕是绕不开的议题,也是首要的命题。驱散在环境问题上的信息雾霾,是政府和民众走向环境“共治”的重要前提。

  长期以来,民众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可是对于这片土地的环境信息却是陌生的。很显然,随着技术的发展,人类有能力对环境进行监测以获得更为清晰的认知。但遗憾的是,这些信息却往往被“国家秘密”等名义所遮蔽。缺少对环境的清晰认知,保护环境和改造环境也就很难有清晰的路径。

  因为懂得,所以热爱。如果认知缺位,责任也就模糊。信息雾霾的遮蔽,已经让政府和民众日渐模糊了人类共同家园的整体概念。

  如今,公众“环境风险感受”越来越敏感,而这种敏感,更多来自于未知的恐慌。雾霾、污水、毒土……在没有任何明确信息预警的情况下,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而且污染如此严重。人们更为担心的是:在危机四伏的环境风险下,下一个被污染的环境领域和生活地域在哪?

  我们为环境的变好改变什么?为遏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阻止什么?环境信息不透明,社会的这种环境敏感很难“化危机为转机,变惊觉为自觉”。

  避免成为无处可逃的“生态难民”,立体化的环境治理刻不容缓。而信息的立体化公开,则是一切改变得以找到清晰路径的前提。两会进行时,环保也备受重视,希望在寻找生态救赎之道的时候,务必重视环境信息公开这个绕不开的议题。

  谁是生态灾难的最后受害者

  雾霾、癌症村、水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点开微博或者是打开报纸,我们似乎生活在这样一个“坏消息社会”中。关于生态灾难的新闻报道就像一只报忧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某种转变的必要性。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在“两会新华视点”中,生态灾难被称为“天下第一难”。

  说到生态灾难,生活于其中、没有足够自救能力的普通公民,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流淌着污水的黑色河流、埋藏了无数秘密的有毒土地……这些就在我们身边与身上。许多生态灾难虽然不是即时爆发,但因为日积月累,让人逃无可逃。

  显然,生态灾害表面看是管理者盲目追求GDP的结果,但从更深层次来看,它是社会转型期的一个复杂问题,直接体现着社会转型期的发展理念。“生态灾害意识”必须更深刻嵌入到发展的制度安排中,对于人为的污染与毒害,必须要有人对此承担责任。这其实是发展与生态关系的重构。

  生态灾难前,我们是时候醒悟、是时候行动起来了。否则,我们失去的将不只是一个安全的自然世界,还有未来的发展与转型过程。而它们,正是生态灾难的最后受害者。

  回应民意,终结立体污染

  如果要为每一种污染中心语,找一个地理性质的定语前缀,相信每个人给出的答案,可能都跟自己所处地域的相关性更高,而不一定与新闻趋同。如媒体都聚焦北京“十面霾伏”,但保定、石家庄的空气污染指数未必就比北京低。你随便下个空气污染指数的APP,每日瞅一下全国空气污染排行,就知道每日位居污染榜首的若是小城,可能连获得足够的舆论关注都是奢求。关注都稀缺,又何谈治理动力?

  在大气、水质、土壤一体化的污染格局下,无人能独善其身。土壤污染信息,绝非什么国家秘密。同理,所有的公共环保信息都应尽量公开,所有产生污染的温床和土壤,都应竭力铲除。

  对环保问责、权力纠偏的民意期许,两会理当回应。回应不是表功,而当辅以制度革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适时修订,环保执法才能力挽狂澜,碧水蓝天的环境才更可期。

  生态补偿机制不可或缺

  连绵的雾霾天气,使人们对“一方污染,八方遭殃”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如果每个地区或个人都在破坏而不是保护环境,就容易导致“公地悲剧”,所有人的利益终将因环境不断恶化而受损。

  要想建立长效的环境保护机制,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不可或缺。所谓生态补偿,就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行为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从而调动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从某种程度上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利益的行为。现实情况是,保护环境者往往独自承担成本,而环境改善所带来的利益则由众人共同分享,由此难免会打击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如果任由这种“污染者受益”的负激励效应不断扩大,不仅环保压力将越来越大,普通民众也不免深受其害。让破坏环境者付出代价、让保护环境者得到补偿,这是促进环保建设持续进行的有力制度保障。

  往年的两会上,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议案并不少见,不知道这个“老问题”今年还会不会在两会上“露面”?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