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飞:就办理建议提案向财政部提两点建议

2013年03月06日16:11  东方早报

  财政部可主动会同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沟通协商,分别将建议和提案加以整合。

  蔡永飞

  源自财政部的消息说,2012年,财政部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23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569件,是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大户。尽管如此,财政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了2012年承办的全部建议和提案,并且办理进度比上一年同期大大加快。另据报道,在2012年10月12日召开的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上,财政部是受到表彰的46家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之一。

  财政部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办结2234件建议、1569件提案,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就政协提案来说,《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程序,比如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必须在规定时限(至少是在本年度)内对提案者作出书面答复;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在书面答复前,可先征求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等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处理方式相似。

  假定需要同样的工作量,财政部按照现有规定来办理建议和提案,仅仅走一遍程序,每办一个建议、提案,大约需要至少1名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那么,2012年,办理2234件代表建议和1569件委员提案总计需要11415天,按每年260个工作日来算,办理完上述建议和提案差不多需要43.9年。就是说,假定财政部专门设一个处室来负责此项工作,这个处室的编制得不少于44人。但财政部显然不可能专设这样一个机构,应该是分散给财政部内相关工作部门了。据了解,财政部共有680个编制,如果每一个人都承担一部分的话,也就16到17天就搞定了。

  同样来自财政部的消息说,2012年全国两会之后,财政部提出“办理一份建议提案,赢得一份理解支持”的总体目标,将办理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和核心任务,前后组织40多个调研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分赴各省举行座谈会,努力把好的建议提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近期,财政部还将组成11个调研组分赴有关省份,与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调研座谈。

  很明显,50多个调研组对于办理3803个建议和提案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对财政部过去一年里究竟是如何办理建议、提案的,笔者并不感兴趣。笔者更关注的问题是,今后像财政部这样的办理建议提案大户究竟应该怎么办理建议和提案。对此笔者有两点建议。

  第一,财政部可主动会同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沟通协商,分别将建议和提案加以整合。比如,针对2012年的2234件建议,可将其整合为10件、20件;将1569件提案整合为10件、20件。具体操作是,先由财政部机关工作人员仔细浏览所有建议、提案,把相同、相近的意见整合成为一个建议和提案,尽可能吸纳所有的意见,以大大减少建议、提案的数量。

  据了解,现阶段相同、相似的意见非常多。有的代表委员未经深入调查研究就写了建议和提案,代表委员“不谋而合”的建议和提案也很多,因而这些建议和提案给办理单位带来了许多不应有的工作量。

  然后,可约请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有关机构,把给财政部提出相同、相近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召集起来,以财政部工作人员整合后的建议和提案为基础进行讨论,征求落实和处理建议、提案的意见,面对面地与代表委员进行深入沟通。

  这样既可以体现财政部对代表委员的尊重和诚恳态度,从而求得财政部所需要的理解和谅解,也可真正把代表委员的诉求和智慧落实到财政部的实际工作中去,还可以通过沟通交流与一部分代表委员建立长期联系,请他们经常性地参与、监督财政部工作。这样做,可能只需要较短时间,就可以实实在在地完成办理建议和提案的工作。

  当然,财政部也可以不经过人大、政协机关,而自行把提出相同、相近建议和提案的代表、委员集中起来,分不同专题来召开会议,请代表委员和财政部相关部门的官员一起深入研究探讨,直接形成财政部工作决策意见,并且请代表委员继续参与和监督相关工作。这样做可以极大地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财政部可以会同另一些办理建议提案的大户,如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研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共同建议、协助人大和政协改进完善会议的开法,设计好工作程序,使代表委员履行职能的方法和程序更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比如说,可以建议并协助全国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完善政协会议程序,如,在委员提交提案以后,建议由提案委员会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提案的初审工作,将提案适当分类,然后将提出相同、相近提案的界别、党派、团体的委员组成跨界别临时委员小组,让他们就共同感兴趣的题目进行深入讨论,同时邀请办理单位派工作人员参与讨论,最终形成一个临时小组的集体提案,从而让委员分散的提案能够在会议期间就得以整合。

  具体而言,可以建议并协助全国政协有关机构完善提案工作程序,为委员提案工作设置一道程序,即要求委员在撰写提案前必须对提案涉及部门的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可在提案首页增设提案者必填栏目:是否就提案内容阅读过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请列举若干种;是否就提案内容向涉案工作机构(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科研机构)和相关专家、提案内容所涉利益相关群众进行过调查研究,机构和专家个人请分别列举3个以上,利益相关群众列举5人以上;是否就提案内容调查了解过国外或境外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请列举相关参考文献;等等。

  有了这样一些程序,一方面有可能使委员履职的质量有所提高,也可大大减轻办理建议提案单位的工作量和不应有的负担。

  (作者系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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