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凡:提案议案数量不是履职唯一标准

2013年03月08日02:09  京华时报 微博

  □两会观察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在两会场合,能够拿出提案议案,的确可以视作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表现。但是,如果将有没有提案议案视作唯一的履职标准,不免偏颇。

  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说实话、说短话蔚然成风,甚至出现了“抢话筒”发言的情况。交际式应酬式语言,被大大“节约”掉了。踊跃的发言潮背后,是政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的议政氛围,渐趋浓厚。

  除了说,还有写。代表委员们是否有提案议案,提了些什么建议,一直就是两会的焦点。有没有提案议案,有多少提案议案,甚至被习惯性地当作代表委员是否履职的参考标准。

  代表委员,是民意与行政之间的桥梁,是监督权的具体行使者,绝非单纯的“荣誉称号”。在其位谋其政,确是对他们的应有要求。从这个角度说,在两会场合,能够拿出提案议案,的确可以视作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表现。但是,如果将有没有提案议案视作唯一的履职标准,不免偏颇。

  今年两会,政协委员俞敏洪说本来要提两个提案,但现在只提一个。他表示,没经过调查研究就出提案,是“添乱”。这番话,值得回味。

  提案议案,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国事郑重,济民也好革俗也好,不能不建立在对客观情况的充分把握上,否则,既可能因为信息偏差而导致意见分流,也可能干扰决策思维。处于转型期社会,更要讲求客观的重要性。不同行业,不同社会角色,对于同一事务的价值判断角度的差异在趋于加大。尽管协商或博弈正是弥合差异的主要途径,也是两会的主要功能,近年来协商的充分性也在持续增加,但是,如果没有对实际情况的了解为基础,即使协商和博弈再充分,也很难得出最恰当的结论,反而容易造成协商成本和行政成本的无谓增加。实事求是,其实是常识,是降低无谓成本不能偏离的原则。协商、监督、行政,都不应背离这一原则。

  应该看到,人们之所以对代表委员们的提案议案关注,是政治热情的一种表现。解决前行道路上的问题,离不开基于这种热情而酝酿出来的共识,这种共识也是改革的力量来源。但也要看到,关注提案议案甚至将其量化,与是否切实履职并无直接对应联系。

  今年两会,有不少新代表、新委员,即使拥有较为丰富的一线经验,但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就拿出多少好的提案议案,并不现实。履行好新的政治职责,更重要的是结合实际情况,在更宏观的视野中,寻找到能够革除弊端,增加公共利益的好想法。建言建议是一种途径,代表民众行使好监督权,同样是一种途径。

  参好政议好政,既应体现在两会这样重大的政治时刻,也应体现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

(原标题:提案议案数量不是履职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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