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凡:说亮话 中编办开门求共识

2013年03月12日04:29  京华时报 微博

  

  改革举措,不可能不动利益蛋糕,怎么动最能接近实现帕累托改进效应,需要这样的决策延伸解读;有为的行政,需要共识。

  □聚焦全国两会·机构改革

  说亮话中编办开门求共识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为什么没有包括此前民间热议的大文化部、大能源部以及国家体改委?发改委的职能如何转变?改革决策有哪些考虑?3月11日,中编办副主任王峰,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内容和考虑”回答记者提问,这些热点问题得到了详尽解答。

  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决策过程、内容和考虑专门加以说明,令人欣喜。其一,体现了政府决策对民间建议的平等视角。政府机构改革主导权在政府,但社会各界也投入了空前热情。成立体改委等建言,表明了各界积极参与的态度。对于这些建言加以解释和说明,是对社会意见的重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回应,是行政应有的姿态。

  其二,增强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政府决策,执行过程需要强调刚性,出台过程需要强调协商性。政府决策,特别是社会高度关注,与公共事务关系密切的内容,是如何考虑的,其逻辑基础是什么,不应带有束之高阁的神秘光环,而应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公之于众。如此,更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共识的行政,是实现政策预期的前提。

  其三,延展了政府决策的内涵。就决策过程作出说明告诉我们,再重大的政府决策,也可以具有互动性。这种互动性之所以重要乃至必要,是因为政府决策最终将体现为明显的社会效应,互动越多,正向的社会效应越可得到保证。

  客观讲,一些地方的行政实践,仍缺乏这样的决策延伸解读。决策不透明,行政简单粗暴现象仍屡见不鲜。其结果往往是,要么引起较大社会反弹,甚至威胁行政公信力,加大民众与行政之间的疏远,要么在事后匆匆进行补救式的决策说明。这种不应该有的行政惯性所加大的无谓行政成本,或许比三公消费更大。

  政府行政,需要多一些像中编办这样的说明,这在利益诉求多元化的今天尤为必要。改革举措,不可能不动利益蛋糕,怎么动最能接近实现帕累托改进效应,需要这样的决策延伸解读;有为的行政,需要共识。取得共识,政令就不能只是单向的上令下达,而需要多一些耐心,多一些平等意识,多一些解释说明。

  越是公共事务,决策说明越应该成为行政惯性,直至成为行政的必要程序。这也是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的应有之义。有人说,这样做会降低行政效率,而实践总在证明相反的结论。事实是,决策越透明,效率越高,政策预期越能达到。中编办这样的决策延伸解读,绝非多此一举,而是锦上添花。相关报道见今天A04-A17版

(原标题:说亮话中编办开门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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