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禽流感患者救治,政府要兜底

2013年04月09日02:39  新京报 微博

  ■ 社论

  禽流感救助基金既救急、又济贫,也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患者实现防控、诊治的全覆盖,避免因救助不及时而间接扩大疫情,从而保障更多的人。

  为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广东省政府决定设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及医疗救助基金”,首期3000万元经费已经准备到位,主要用于防控工作和救助困难染病患者,如未纳入医保的低收入者,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城乡居民医保患者的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

  此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教授林江曾表示,公共财政为H7N9禽流感买单须有一个前提,就是“H7N9禽流感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这一说法引发了广泛争议。广东省专项救助基金的设立,或可视为对这一争议的积极回应。

  在一个医保全覆盖的社会中,针对单一疫情设置专项救助基金并无必要。但由于中国医保保障水平较低,覆盖率也不够高,很多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人群,缺乏医疗保障。加之禽流感患者治疗费用高昂——江苏南京有位患者为了治疗甚至打算卖房——所以,设置救助基金,很有必要,有了救助基金的兜底,可最大限度地消弭广大低收入者的焦虑,不至于因为费用原因,出现患者有意无意隐瞒病情、放弃治疗的情形。

  从现实效率来看,救助基金既救急、又济贫,也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患者实现防控、诊治的全覆盖,避免因救助不及时而间接扩大疫情,从而保障更多的人。毕竟,目前有关各方对H7N9禽流感的认识尚不全面,在这种急如星火的情势之下,如果因为诊疗费用而丧失时机,最后受损的还是公众的利益。

  无论如何,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必要的救治资金,这既是公民社会的理性所在,也是现代政府的责任。说到底,公共财政来源于全体民众,当全体民众的公共利益有可能受到损害时,理当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在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十分清楚。无论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还是《传染病防治法》,均明确了政府的救助责任,国家卫计委日前也紧急发布通知,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

  因此,目前广东省设立救助基金,并且在救助上突破户籍藩篱,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是一个值得肯定和效仿之举。有了这样的兜底救助,必将会增进而不是减损全社会的公共利益。接下来,发现疫情的各地政府也应该设立类似的救助基金,切实落实经费,践行政府责任,不能因为没钱治疗而致使事态更加恶化。

(原标题:禽流感患者救治,政府要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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