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滥同情,也是一种恶

2013年06月09日06:19  钱江晚报

  本报评论员 刘雪松

  来自厦门市政府新闻办的发布称:经警方侦查,造成死亡47人、伤30余人的厦门BRT公交车纵火案业已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被当场烧死。从陈水总家中查获的遗书证实,嫌犯“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虽然事件性质的消息发布,经历了责任事故、刑事案件的变化,虽然关注这起事件的人们还有存疑,但从网络情绪看,还是表现出了应有的理性。及时、主动、有一说一,这是民众对相关部门的期待,也是所有人对待生命应有的敬畏态度。

  但是,即使这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件,人们同样能够从中找到厦门BRT公交设计缺陷、管理疏忽等责任的因素。同样,令人发指的泄愤纵火,也能在社会管理中找到诱发的因素。也因此,关于同情,关于愤慨,人们从陈水总这个人、连同他的“疑似博客”浮出水面后,一直争执不下。

  一方面是数十条无辜的生命葬送于嫌犯的极恶之手,另一方面是嫌犯个人命运的不济。人们有的同情无辜的逝者,痛恨嫌犯;有的同情嫌犯的遭遇,痛恨不公。人们在同情与愤恨中纠结,在不同的立场上争执,百口莫辩。

  媒体报道,陈水总“和妻子皆无固定工作,日子紧巴,因外出打工,低保被取消,并因此上访”。陈水总上访过程中经历过哪些遭遇,有待进一步调查和公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陈水总的上访,并未改变自己命运的际遇。但是,如果陈水总的遭遇仅止于此,人们对他施以怎样的同情都不为过。6月7日,当他选择了一辆满员的公交车,绑架了近百条鲜活的生命,点燃汽油,导致47条生命为他陪葬之后,旁观者的同情心无原则的泛滥,更是到了危险的地步。

  确实,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遭遇生活的困顿,申诉的无助,权力的冷漠。我们还会被环境所伤,被不公所害。但从失望到绝望的过程,不论你是否向命运低头,人们可以包容为争取权益而采取的哪怕有些过激的抗争,却不能包容一个原本的弱者,将他人的生命为自己陪葬。

  把愤慨泄向社会,泄向无辜的人群,这是一个不幸者自己不幸、希望所有人更加不幸的恐怖心态,是对人类生存的一种有意而为的恶性伤害。硬是把陈水总变态的犯罪,归结于他个人生活的不幸动机,忽略他极端方式带来的社会伤害结果,不仅客观上转移了社会矛盾,更会误导人们对这种极端方式施以同情和包容。

  这样的一种心态对社会也是一种伤害。面对这场惨案,整个社会都应作出应有的反思与检讨。我们不能包容社会的不公,更不能包容任何人将个人的不幸,变成烧向社会的大火。

  我们不能包容社会的不公,更不能包容任何人将个人的不幸,变成烧向社会的大火。

(原标题:滥同情,也是一种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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