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红:城管执法中的“路西法效应”

2013年07月24日10:44  南方都市报

  法的精神    

  秦前红专栏

  城管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高度城市化、工业化的伴生物,但城管自降生起就问题迭出、争议不断。近期发生的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事件,则再次将城管执法置于风口浪尖之上。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城管”这个关键词,立马就会出现数以万条有关城管执法的负面新闻。城管粗暴甚至野蛮执法对城管形象的损害几乎是摧毁性的,因为城管执法所直面的对象绝大多数是社会底层群众。这些底层群众在社会大众心中有着弱势的、可怜的、卑微的形象定格,在道义同情的筹码上享有天然优势。一旦这些底层百姓遭遇辱骂、殴打乃至出现重大伤害或死亡,那么在全媒体的聚焦和渲染之下,城管无一例外地处于千夫所指的窘迫境地。

  城管执法是否比其他行政执法有着更多问题?城管执法问题只是一个经验观察的事实还是有着严格统计数据的支撑?造成城管执法问题的深层根源是什么?为改善城管执法形象可欲可为的举措是什么?城管执法与社会变迁、政府公信之间的内在关联是什么?这些都需要多视角、全方位的研究,但这并非本篇短文所能完成的使命。本文所要关注的仅仅就是,城管人员大都有父母兄弟在底层生活,按理他们应对那些为生活而挣扎的人胞与为怀、充满同情,但诸多个案事实却证明他们戾气重重、下手狠毒。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视底层百姓非我族类而忍心惨烈加害?

  城管执法问题之产生首先有着体制上的原因。西方城市发展是一个随着商业发展而以行业自律、城市自治为主要管理形式的自然过程。城市发展中的苦难与阵痛在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中逐渐得到消解。其中出现的掠夺与压迫、蹂躏与侮辱已被历史的硝烟遮蔽,而在当下呈现的多是温文尔雅的一面。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城市政府往往扮演自治双方之外中立第三者的角色,它多是按照纳税人的意志提供社会公共产品。中国的城市化主要是政府强力助推的结果,政府在主导政治转型的同时还要全力完成社会重建的工作,政府被赋予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全能角色。这种全能角色的外化就是在城市形象、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发展决策等方面政府一方占有压倒性话语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地政府必须组建一支庞大而强势的城管执法队伍来推进政府的城市理念,这支城管队伍经常不得不与执法对象直接处于短兵相接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化高歌猛进中所出现的问题最后集中表现为城管执法问题,角色定位的不适往往造成政府左支右绌、应对失措。同时官员自上而下的层层委任体制,极易导致城管执法只是唯上、唯权,导致执法强制意志层层传达中的无限放大效应而失去执法权力应有的中立性、谦卑性。总体而言,城管执法正当性的缺失是城市管理民主性的缺失所引致。

  特定时刻和特定个案中的城管执法野蛮问题,可以借助“路西法效应”这一解释工具来分析执法者的行为心理。1971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主持了“斯坦福监狱实验”,引发了全球心理学界重新审视以往对于人性的天真看法。实验中,通过专门测试挑选了征募来的受试者,即身心健康、情绪稳定的大学生,这些人被随机分为狱卒和犯人两组,接着被置身于模拟的监狱环境。实验一开始,受试者便强烈感受到角色规范的影响,努力去扮演既定的角色。到了第六天,情况演变得过度逼真,原本单纯的大学生已经变成残暴不仁的狱卒和心理崩溃的犯人,一套制服一个身份,就轻易让一个人性情大变,原定两周的实验不得不宣告提前终止。津巴多教授从斯坦福监狱实验中归纳出“路西法效应”:曾经侍奉神侧的天使路西法何以最后堕落为撒旦,其实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干出可怕的事情。推而论之,既往每当城管执法出事时,人们本能地将其归咎于城管人员品质的良莠不齐、学历低或出身社会位阶不高等因素,但经验事实却一再证明具备上述特征的人亦可能淳朴善良,并非天生恶棍。过去单一地针对城管执法问题开出的药方比如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或者补强城管人员的素质等,也并不能显著改善城管执法的水平。因此创新城管执法的制度体系,改良城管执法的环境,祛除运动执法、政绩执法的陋习,或许才是城管形象为之一新的正道。

  (作者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标题:[个论]秦前红专栏:城管执法中的“路西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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