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互联网“大字报时代”正在结束

2013年09月10日07:22  环球时报

  9月9日很可能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有重要意义的一天。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昨天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解释》将极大压缩谣言类非法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空间,从而标志着互联网“大字报时代”的结束。

  互联网经过在中国十几年的发展,开辟了信息和意见传播的崭新时期。互联网对民主建设、对社会言论自由的渠道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对推动改革、实现对政府的舆论监督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的火车头还带动了中国对世界前沿经济领域的追赶,中国的互联网技术和经济都相对成熟,与世界顶级水平的差距小于很多领域的差距。中国总体上赢得了互联网时代的前期考验。

  然而互联网带来的问题也在积累,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网络谣言和各种人身攻击逐渐失控,非法信息的传播猖獗达到甚至超过当年的“大字报”。中国社会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全面繁荣,互联网的正能量持续显现,但网络谣言类非法信息就像一颗毒瘤在社会的机体中不断作乱,其对全社会健康的危害逐渐接近危机。

  两高的《解释》厘清了依法追究网络犯罪的若干问题,对指导司法机关办案有重大意义。正因如此,《解释》必将对网络造谣和诽谤者等产生空前的威慑,它使追究相关网络犯罪变得更加可信、可行。

  现在依法管理互联网的任何举动都会同“限制言论自由”扯上关系。这个政治罪名俨然成了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会保护造谣和诽谤,也没有一个国家会鼓励通过任何手段寻衅滋事。一些人主张保护“造谣权”在中国现阶段有其“合理性”,这是开法治建设的倒车,让“斗争艺术”重新主导中国社会。

  有人担心互联网会因“治谣”而失去活跃,但事实是,网上的信息混乱冲销了社会的许多正能量,使很多人产生疑虑,对公开互动的社交网站敬而远之。互联网上的意见面貌同社会真实情况出现越来越大的差距,以谣言为基础的那部分活跃逐渐泡沫化,对社会建设无益,对互联网经济也没带来好处。

  由法律主导互联网秩序,不会削弱互联网发展的以往成果,而只会防止这些成果遭“虫蛀”,带动互联网良性调整,帮助它释放新力量。由于互联网具有天然开放性,在网上搞封闭和朝着“前互联网时代”倒退都毫无出路,互联网上的任何调整只能是面向未来的调整。

  依法管理互联网是个实践过程,两高的《解释》不大可能是中国有关机构围绕互联网释法或立法的终结。互联网的发展尚看不到穷尽,对它的依法管理也将随之前行。但只要是在互联网上做坏事,遭到法律的抵制是或早或晚的事,正义的脚步不会走得太慢。

  相信绝大多数互联网使用者不会因两高的《解释》而担心,因此顿觉说话“不自由”的人只是极少数。这样的人的确需要思考过去是否做过了头,他们需要调整思路,扭转情绪,跟上互联网更加有序发展的大趋势。

  中国不可能“禁言”,也不会为正当的网络监督设置障碍,因为这不符合中国的国家道路,也对应不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的强大社会现实。但中国也决不会成为造谣诽谤合法的所谓“言论无边界”社会。对依法管理互联网“想不通”的人都应跳出偏见和情绪,在这一核心问题上尊重现实、尊重法治。

  两高的《解释》实际预示了互联网在依法管理下的新机会。法律无论在哪里的进入和加强都会带来变化,未来互联网各个层面的成功者必将也只能在遵法守法护法者中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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