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阳
最近,“南海行为准则”(下称“准则”)这个词常见诸报端。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国-东盟特别外长会的消息稿中,也提到要就“准则”举行磋商。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的拙见。
首先,“准则”并非新事物。南海问题是本地区部分国家之间的老问题。上世纪90年代,这个问题引起东盟的关注。1992年,东盟外长会通过《关于南中国海问题的宣言》,首次提议制定“南海国际行为准则”。其后,东盟外长会多次提出制定“南海地区行为准则”。事实上,在《宣言》签署后的10多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一直在就“准则”保持对话,这是中国信守承诺的表现。
其次,我们对制定“准则”应有充分信心,并积极参与。从地理大发现到今天的600余年间,西方国家几乎主导了整个世界规则秩序的制定。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也是一个主动参与并影响规则制定的机会,这在我们近现代史上是不多的。作为后发崛起的中国,我们当然要学习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和先进的经验,学会运用规则的力量,学会掌握制度的权力,这是和平时期最大的政治。
前段时间,笔者在一本国际关系类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这样表述,本世纪前10年中国外交的最大失误(如果硬要找的话),是没有充分估计到自己快速增长的国力及其对地区和国际格局的重大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笔者觉得该文有些道理。我们对自己实力要有客观理性的评价,不能妄自尊大,更不能妄自菲薄。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自己能与东盟国家谈出一个增进各方互信,有利于维护中国长远利益,也有利于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准则”。
此外,关于“准则”进程如何推进,众说纷纭。作为地区大国,中国把握“准则”方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毅外长上个月对此有过精彩的论述,制定“准则”要坚持四项原则:一要合理预期,“速成论”不现实;二要协商一致,寻求最广泛共识,照顾各方舒适度;三要排除干扰;四要循序渐进。各方应继续落实好《宣言》,积极推进海上合作。在此过程中,协商确定制定“准则”的路线图,一步步向前推进。
勇担责任、拥有主见、坚持原则,这就是“准则”问题上的中国道路和中国自信。▲(作者是北京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