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俊
中秋刚过,国庆将至,各种“拼假攻略”走红网络。“拼假攻略”既反映出我国现阶段公共假期偏少,公众渴望长假带来更多休息,也折射出目前的假期安排政策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有数据显示,我国公共假期每年已有115天,几乎占到全年的1/3,但老百姓还是感觉“太少”,主要还是缘于假期安排不够合理。2013年节日及纪念日放假总数29天,但实际上法定节假日只有11天,另外18天都是从周末“挪”过来的。这样一来,11天的法定节假日,不但没有多休,反而比去年还少了5个正常的双休日。元旦后连上8天班,春节后连上7天班,也难怪很多网民吐槽今年假期太少太散。有关部门习惯于将周末双休日与节假日“挪”在一起“凑”出小长假。节假日“扎堆”放假,往往导致“扎堆”出游,公众出游的质量难以保障。
近年来,“过劳死”的报道时有见诸报端,一条条年轻的生命猝死早逝令人扼腕叹息。休息权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与劳动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会休息才会工作,没有休息的劳动难以为继。不能片面提倡劳动光荣而打压公民的休息权。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可以更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劳动效率,并且有利于扩大社会消费、促进经济繁荣。
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应当摒弃“加班为荣”的上班文化,严格规范加班行为,遏制朝九晚“无”现象。其实不少加班是缘于正常上班时间办事效率低下拖拉,能在上班时间办妥的事情非得拖拉扯皮加班加点来掩饰效率问题。加班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工作时间、工作效率与工作任务三者关系不协调所致。在工作任务一定的情况下,工作效率的高低往往决定了工作时间的长短。关键是要向八小时要效率、出成绩,加班加点只是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而不应该成为常态。更新工作理念,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才是解决加班问题的正道。当然,也有不少职场人士是被迫加入超时加班行列的。当别人都在加班时,你怎么好意思自己一个人走?况且不加班的次数多了,领导会对你有意见,影响升职。正是这种职场潜规则在潜移默化中侵蚀着劳动者的休息权。
法定节假日安排是直接关涉民生的公共政策,其实也是一张考验政府公共服务和人文关怀的试卷,可以折射出政府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度和对休息权的保障水平。法定节假日安排最能直观地体现政府是否践行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理念。建议有关部门在决定节假日安排时,切忌拍脑袋式地闭门造车,不妨先把草案上网晒晒,通过网络调查、民意抽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民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细致的科学论证,使放假政策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国务院的放假安排应该突出指导性、科学性、人文性和灵活性,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不妨下放放假权,让各部门和单位拥有一定的放假自主权,合理安排放假时间,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员工诉求,适当调整工作日和休假期。
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应从法律制度上进行明确细化的规定。建议修改完善现行劳动法及其实施条例,从制度完善、保障机制、救济措施、社会监督等方面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细化完善对加班的认定办法及加班时间限制,明确用人单位因安排加班不当致员工“过劳死”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希望劳动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用人单位保障休息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休息权,对于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法进行追责和惩戒。
从长远看,还要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推行多年,但实施效果差强人意,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超过四成人对自己休假状况感到不满或无奈。带薪休假成为不少上班族享受不起的奢侈品。
明年的法定节假日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和人性化,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标题:节假日安排要保障公民休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