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将到来,不知又有几多“剁手族”准备打开钱包大放血。从淘宝到微信店铺,从“江浙沪包邮”到海外全球购,电商的发展一日千里。但在此起彼伏的电商狂欢之中,政府、商家、消费者都应保持冷静头脑,只有监管得当、理性消费,才能在狂欢之余,实现健康发展、多方共赢。
电商:从新消费习惯到新经济结构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六大领域消费,其中扩大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消费排在首位。正如会议上透露出的信息,电商在宏观经济层面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已是不争的事实,但电商对中国经济的深层次意义,绝不止扩大销售量这么简单。
其一,电商有助于中国制造业模式的改变。从“制造”到“智造”,企业需要更多从需求出发重新组织生产和营销。越来越多的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对接细化需求,高度同质化的制造业逐步消化重复产能。其二,电商可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得益最大的正是受制于交通的内陆地区、农村地区。上网溜达一圈不难发现,西北的水果、东北土特产,还有沿海地区丰富的海产,鼠标一点就可直接送到家里。电商发展快一些,世界变“平”的速度也会更快一些。其三,电商对于带动就业、创业也有相当大的帮助。有数据显示,去年淘宝店铺已超过900万家,带动就业人数过千万。电子商务无疑可以为“保就业”添一把火。此前李克强总理强调的“创业氛围”,也可通过门槛更低、时间更自由、模式更灵活的电商平台培育。
然而,在如此迅速的成长速度下,中国的电子商务也有很多不足之处。首当其冲是电子商务的“身份焦虑”。尽管目前对于个人网店并没有明确的工商登记要求,也暂时没有强制纳入税收征管之中,但从其本身经营性质以及竞争公平考虑,规范管理是未来趋势。政策早日明晰,才能打消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则是网络支付、物流业等方面还存在瓶颈。“双十一”年年“爆仓”,快递变慢递已不是新闻;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一些小价值物品的运费高过售价本身;更有随着海外全球购时代的到来,海外支付、跨国物流的效率和安全性,也成为下一轮电商再需要克服的问题。总而言之,电商已成功培养了新的消费习惯,但能否从宏观上为经济结构转型助力,还要看市场规则、配套行业能否与消费需求成功接轨。
(张涨)
多元电商 淘宝、京东、当当、微信、亚马逊争先叫卖
今年的“双十一”有些新特点,电商本身已经越来越丰富、多元化,最终得益的显然还是消费者。首先是主体更加多样化。除了一如既往的主角淘宝、男二号京东、女二号当当以外,今年开始当红的微店、朋友圈代购也凑起热闹,陆续登上舞台,争相比价拼服务,市民自然喜闻乐见。它说明电商作为一种消费模式,其优势已经被消费者接受。而且伴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升级,多元格局的形成让整个电商市场自发地升级,如此百花齐放的局面背后是市场经济的内在优势,而且相信未来电商还会有更多更丰富的形式让消费者受惠。
其次,海外战团也加入国内电商大战。以亚马逊为例,近日已经发声透露海外购业务将试运营,中国的消费者也可以直邮购得海外亚马逊网站上的商品。由此可见,中国电子商务的辐射力已让海外市场为之倾倒,而且国内市场的体量更是让海外商家蠢蠢欲动。海外市场的逐步进入,消费者能选择的空间就更大,真真正正体现了电子商务不受地域局限的限制,而其背后正是消费者对于合理价格、高性价比商品的巨大渴求。就拿我来说,以往想代购海外商品不得不麻烦在国外定居或者留学的朋友,甚至因为整天托人买东西而引起朋友叫嚣:“再叫我代购就不能好好做朋友了。”所以我对海外电商进入国内市场抱有极大期待。
再次,商品类型越来越多,突破传统。除了日常用品以外,虚拟商品甚至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这些非同寻常的商品现在只需要鼠标点一点也能送到家。泸州油纸扇、凤祥版画、苗族蜡画等等日渐式微的传统工艺,正在通过无边界的网络销售而再次受到关注。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年电商发生的变化,正是消费文化演变的真实写照,希望电商的种种新趋势,再一次改变我们的生活。
(王睿)
“造节”不能只见消费不见文化
传统节日是维系国家、民族、家庭情感的纽带,是民间重要的文化元素,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里,人们用团聚、吃粽子和月饼等仪式庆祝,延续着民族、家庭文化血脉。
近年来“造节运动”尘嚣日上,对节日该有的文化内涵进行着冲击和解构。如虚拟消费领域,“双十一”本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后来因其“四个一”的形象,被演化为“光棍节”“单身节”,电商文化兴起后将其缔造为“促销节”。
客观说,“节日”的勃兴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百姓消费,助益于经济增长。五花八门节日的诞生,从侧面印证了百姓有多元文化需求。然而,各种新生的节日不仅缺少典型历史事件做背景,还与文化积淀、情感勾连无关,有些甚至相当无厘头。名目繁多的节日让人眼花缭乱,说到底不过是商家促销的手段,像“双十一”这样的人造节日,商家摩拳擦掌烘托“人气爆棚”的氛围,目的无非是拉动消费。给“节日”造势无可厚非,消费者却应持有理性态度。
其实,节日的本意是快乐、祥和与喜悦,造节让老百姓物质消费,围着“折扣”转,也应有一份平常心。过于投入,牺牲时间和精力,浪费金钱,反而丧失了节日的本义。进一步讲,充斥商家噱头的“人造节日”,是对节日文化本身的一种消费,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被抛弃,表面化、形式化的东西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所谓的“双十一”,也应该想想办法注入些文化内涵。别让节日喧嚣过后徒留“一地鸡毛”,而少了节日的文化魅力。 (唐金凤)
新“消法”要面临大考了
近几年来,伴随着网购的快速发展,商品质量、货不对板、概不退货等各类问题也层出不穷,本人不止一次听身边的朋友抱怨起那些年遭遇到奇葩的网购往事:有朋友抱怨网上买红色衣服,结果送到发现是黑色;还有朋友说情人节前一天网上付款订鲜花,第二天无故被取消,耽误给女朋友送花险致分手。由于网购属于“新事物”,而相关法律一时还跟不上,因而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无门的事情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规范网络购物环境,今年的3月15日,有关网购的相关法规在万众期待、千呼万唤中出来了。其中,新“消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后悔权”更是让“网购大军”期待满满。另外消费者对电商企业知情权、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新消法都有相关的法律保障,这一切看起来很美。
新规实施已超半年,但是在现实执行过程中仍困难重重,电商企业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仍有不少欺诈现象、先提价后打折、概不退货等问题存在,同时监管也很难落到实处。这些都令新《消法》的施行效果大打折扣,如“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实践仍争议不断。据有关部门数据显示,自新消法执行半年来,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占与新消法投诉量超一半。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投诉增幅较大,说明了“网络后悔权”遭遇到的现实困境。
双“十一”号角已经吹响, 新的一场“网购大战”即将打响,面对往年双“十一”,网购出现的货不对板、先提价后打折、概不退货、物流延误等投诉热点,今年的双“十一”能否得到改善?新消法的“大考”它能否经得起考验,从而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我们拭目以待。(陈维澈)
(原标题:11·11“人造节”high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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