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平反,回家过年

2016年02月06日08:24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年关将近,有多起陈年旧案得以密集纠错。2月1日,海南陈满案终得无罪判决,23年冤狱归来,“国内已知被关得最久的冤狱犯”陈满携家人向社会各界 发布《致谢信》,“不兴奋,不激动,迟来的消息,遗憾太多”,但还是列出了一长串这些年来帮助其伸冤的各界人士名单。2月4日,福建省高院对22年前莆田 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改判,依法宣告被告人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等四人无罪。

  冤狱归来,令人颇多感慨的可能是蒙冤公民及其 家人,在二十几年波折申诉路之后的那份本不该有的平静。福建莆田案再审当庭改判,在中青报《等待“囚徒”父亲》的报道中,“家属们没有欢呼雀跃,他们好像 听到了十分正常的结果,开始分配谁坐哪辆车,前往监狱接人”,并不意外,或者说极尽克制的冷静,于旁观者看来或许难以理解,却也在情理之中。二十多年冤狱 给一个(甚至几个)原本普通的中国家庭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当事人蒙受不白之冤,也不仅是人身自由的骤然失去,更是整个家庭的幸福时光从此被剥夺、尊严尽 失。高墙内外的不停申诉,绝望、希望、再绝望、再燃起希望的过程,外人或可接近体察,却注定无法切身体会。

  今年这个春节,可以在家 过,这点普通人可能习以为常的生活状态,于冤狱归来者及其家人而言,却是很重要、很新鲜的久违体验。换上一身新衣,在家门口跨过火盆、驱赶晦气,二十多年 的一场噩梦之后,尽管青春流逝无法追念,但新的生活确实要因为一份春节前的无罪判决,而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冤案为什么会发 生?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以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维度。被纠正了的冤案,被重新唤醒的冤案制造记忆,即便再有“时间和历史的局限”,刑讯逼供是在任何理由、 任何法律状态下都不会被法律认可、允许的行为,这是回顾旧事、乃至谈论追责的底线。陈满案辩护律师之一易延友在无罪判决之后撰文追问,若不是惨烈的刑讯逼 供,谁会承认自己犯下了足以判死刑的罪名?当然,这姑且算是事后视角的倒推,但从当事人的角度看去,似乎缺了点什么,一直都缺着点什么。没错,是忏悔,是 歉意!陈满在获释后谈到追责问题,表示“不追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福建莆田案当事人谈及追责时也谈到了“宽恕”,但希望制造冤案的具体办案人,“将 心比心,能有忏悔”。冤案平反之后,有为推动本轮纠错殚精竭虑的司法官员出面上门致歉,但却鲜有看到彼时的办案者对于错案有些许公开的表达。这么说来,没 有从过去走出来的,何止蒙冤者?

  此时的无罪,只是“证据不足”而已,不代表其没有嫌疑,这是近年来多起冤案被纠正后时常会听到的说 法。2月5日,冤案平反一年有余的福建念斌得到另一个败诉判决,陈年错案虽被纠正,但当事人瞬间又被列为嫌疑人,成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无法办理出入 境证件。对昔日错误的念念不忘,显然不仅是因此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可能还有顽固的机构记忆。事实上,这份顽固背后,依然是对法律、司法裁决的不尊重。彼时 编制冤案,罔顾各种证据瑕疵、逻辑谬误甚至公然证据造假、刑讯逼供,是对司法的认知偏失。而今对无罪归来的蒙冤公民,除了法定应当给予的恢复名誉、国家赔 偿之外,困扰于一起冤案之中的各方,显然都并未就此完全释解。

  恢复自由之后,一觉醒来睁开眼,恍惚自己还在高墙之内,这错觉是冤狱 当事人的不适应;冤案得以密集纠正,最高检不惜为个案提起抗诉,当年的检察官曾因不批捕冤案而被调职,但也有办案人员依然保持沉默,司法机关在以对历史负 责的大勇气直面彼时错误,当然也有“往事不要再提”的另一种不适应存在。具体个案的法治正义,有的已经来了,这是这个即将到来的春节,最令人 动 容 的 喜事,适应抑或不适应,美好生活得益于这个国家与全体国民对法治的坚持。呼格吉勒图的墓志铭上说,“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新的一年,愿 这份福气可以泽被更多的公民,也庇佑我们所处的这个国家。

责任编辑:黄睿 SN224

文章关键词: 冤案 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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