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认真反思政府干涉老百姓办酒席

2016年02月06日08:29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吴元中专栏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红头文件禁止复婚办酒席,引起的质疑声还未消失,该省毕节市又发生了一件更令人唏嘘的事———因为制止老百姓办酒席,织金县板桥乡永兴村发生一起“政府官员与村民互殴”事件。

  有 网友称,一名政府人员和一办酒方村民在互殴中挥拳相向,两人面部都受伤。织金县政府通报显示,1月25日板桥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永兴村一陈姓农户借小孩 剃毛头大张旗鼓办酒席。乡党委、政府接到消息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50余名干部职工,由主要领导带队到其家中制止。该农户及亲属不但不听劝导,还辱骂工作 人员,并出手伤人。为控制事态,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派遣派出所干警将陈某等3人带到派出所教育。

  不管具体伤害情况如何,也不管是 政府人员与村民互殴还是村民出手伤人,以及乡领导派遣民警把村民带到派出所教育是否合适,发生村民违反政府规定办酒席还不听劝阻,并与劝阻人员发生冲突的 事情都在所难免。毕竟,与公职人员违规办酒席会受处分、自然心虚不同,一方面,老百姓办酒席完全是用自己的血汗钱,与权力廉洁或党纪政纪没有任何关系,不 免理直气壮,不怕“违规”;另一方面,禁办酒席的规定只有不得违反的要求,对老百姓没有有效惩罚措施,也就缺乏严肃性,使人不以为意。一旦遇到那种认死 理、敢于较劲的人,就很容易引发冲突。

  由于像很多网友认为的那样,老百姓办酒席本质上是处分自己财产权的问题,是自己的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首先让人想到的不是那些不服从政府规定的老百姓觉悟低,而是对政府进行干涉的妥当性、正当性产生质疑。

  首 先,在现代社会,人民即现实中的公民是国家和政府的主人,政府不过是人民所设立并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官员和所有公职人员实质上是人民公仆。所以,政府与官 员必须按照人民意志即宪法和法律行事,应当对人民毕恭毕敬,不能像古代的“父母官”那样,把人民看成缺乏理智、没有自我管理能力的人,反过来凌驾于主人之 上,认为这不对、那不对,对主人指手画脚、进行教化、任意干涉其生活。政府干涉老百姓办酒席,不免有官员们仍然停留在“父母官”观念上、颠倒主仆关系的嫌 疑。

  其次,有非法行使权力之嫌。为了确保政府及公职人员按照人民意志行事,人民为政府制定了宪法和法律,目的就是让其依法行使职 权,防止侵犯公民权利。不管是风冈县还是织金县的做法,恰恰不是遵照宪法和法律行事,而是自己制定没有法律依据的土政策,自我赋权,违反权自法出和依法行 使职权的基本法治原理。由于法治的关键和成败在于治权,如果政府不守法、不能把其囿于依法行使权力的轨道上,即使刹住了老百姓乱办酒席的风气,也因为对法 治大业的破坏而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再次,损害政府权威。由于政府的根本职责是执行法律,所以政府权威与法律权威是紧密联系在一起 的。而这种法外行使权力的行为,不但因为缺乏正当性容易引起老百姓抵制,也因为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做后盾,难以对违反者进行制裁,也就难免在有人不听劝阻时 陷入难堪。事实上,不管是一些老百姓对政府规定和宣传不当回事,还是发生官员上门劝导挨揍的事,最终损害的都是政府权威。

  最后,导 致政府职能错乱。仅仅为了制止一户村民办酒席竟然出动50多人,并如临大敌似的启动应急预案,还出动派出所干警,一个乡政府一共有多少人?政府把大部分或 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用来治理村民办酒席,会否影响其他工作?难道政府把该做的都做好了吗?各地普遍存在的违章建筑治理不力问题,尤其是毕节市发生了那么多 留守儿童问题,显然让人怀疑。无可否认的是,政府的人力物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把精力用在不该做的事情上,必然影响做好该做的事。

  无论如何,通过近年各地相继出现的政府治理老百姓办酒席现象,特别是通过毕节发生的“政府官员与办酒席村民互殴”事件,都应当好好反思政府职能问题了。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黄睿 SN224

文章关键词: 政府 权力 官员 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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