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三轮新国标不是“限电”唯一出路

2016年04月13日07:18   新京报 收藏本文

  当务之急还是交通、公安、质检等决策部门和电动自行车行业,拿出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不怕得罪人,不怕丢掉市场,推出电动自行车的新国家标准,该核定为机动车的,就要买保险、考驾照,做到路权和路责的匹配。

  一边,“禁摩限电”整治行动,在深圳等城市同时展开,骑电动自行车送货的快递小哥首当其冲。另一边,国家邮政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国家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正对外征求意见中。电动三轮车新国标,是目前“限电”整治的出路吗?

  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是,这标准被市场 普遍认为速度太慢,不受消费者欢迎,于是在标准出台后的将近20年时间里,厂家出产了很多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有数据说95%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过 国标的。

  于是,这些体积重量上已经达到机动车(摩托车)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仍然作为非机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形成了路权- 路责的不匹配。而且很多地方,超标电动自行车并不能上牌,导致电动自行车不用登记、使用假牌,这又引发电动自行车不守交规,出了交通事故,难找到肇事者的 问题。

  解决之道,唯有厘清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以匹配相应的路权。但是,近十几年来,电动车“新国标”争议很大,光听楼板响,不见人下 来。关键的问题是:要不要提升原来20公里的限速?超标的要不要作为“机动车”处理,要求有驾照、买强制保险。这显然是一个得罪人的事情,所以一直就是个 僵局,于是,处于灰色地带的电动自行车很纠结,本该在出厂前解决的问题,却变成快递小哥和警察在街头的肉身博弈。

  其次,这次国家邮政局在官网上公布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并不能全面解决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问题,甚至可能出现更复杂的局面。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三轮车新国标”有3个特点:一、专用于快递;二、最高时速为15公里;三、车后有封闭式厢体。这个新国标之下的电动三轮车,车长达 2907毫米(接近3米),车后还有厢体,车形相当笨重,几乎只能用于卸货装货,不能代替原本电动自行车成为代步工具。这对于快递行业来说,的确是突出了 “专物专用”。

  但是,这个用新国标“洗白”的电动三轮车,还是不可能成为市民的代步工具。事实上,哪怕是在快递业,这个大家伙,也未必 能取代原本电动自行车的功能,因为中国的很多小巷、商务楼宇的通道,这种大家伙是很难用的,所以,将来还得部分使用更为便捷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更小的电动三 轮车送货。

  所以,三轮车新国标,不能也不该成为这次“限电”大整治的唯一出路。专门用于快递行业的电动三轮车,难以适应行业的需求。

  当务之急还是决策部门(交通、公安、质检)和电动自行车行业,拿出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不怕得罪人,不怕丢掉市场,推出电动自行车的新国家标准,该核定为机动车的,就要买保险、考驾照,做到路权和路责的匹配,这才能彻底完成电动自行车“灰色身份”的救赎。

责任编辑:黄睿 SN224

文章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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