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万游说部委?立法博弈需在阳光下

2016年07月05日08:04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发泡餐具解禁风波再起,立法博弈应更公开化

  作者:南都社论

  事情并不新鲜,却可能是第一次被拿出来讨论。日前,国家发改委首次回应发泡塑料餐具解禁风波中的“跑部公关”问题,表示“政策调整是基于协会、学会和专家的多次呼吁”,“不存在所谓应酬或公关应酬费”。

  1999 年1月,国家经贸委发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提出在2000年年底前淘汰发泡塑料餐具。2011年6月,发改委首次明确提出,将择机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2013年2月,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从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一项生产技术的淘汰与否,事关一个产业的存在与发展,一次性发 泡塑料餐具在国家部委政策性文件中的这“一收一放”,掀起的则是整个行业对政策变化可能性的想象、奔走乃至纠纷。

  媒体报道显示,十余家发泡塑料餐具企业,与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律所负责与国家多个部委协商,“取得政府部门行业政策正式解禁前的临时性许可,并加快推动发泡塑料餐具的解禁进程”,由此也引发了公众对“450万元公关费”与跑部公关问题的猜测。

  相关诉讼还在进行,但“450万游说部委”所引发的讨论却并不止于法庭。按照国家发改委在一份信息公开答复中的回应,“政策调整是基于协会、学会和专家的多次呼吁”,而非所谓“公关应酬”,涉事律师对外的说法也是“通过正常程序与政府进行沟通”。各方极力回避“公关”这个说法,倒是负责审理纠纷的一审法院坦诚直面了“依法公关”的存在。法院审理认为,依法开展“公关、应酬、沟通、接待”活动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此而支付费用也属“合理合法”,一审判决还明确相关 政策得以解禁,“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

  国家立法乃至政策的出台与修改,是权力行为,外在表现为国家和政府态度,但从本质上 说,却注定无法避免人为的努力与流程化的操作。在此过程中,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政策的利益攸关方)对决策施加影响,或者起码试图对法律、政策的进度、 内容予以推动,并非完全不能存在的现象,比如刚刚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有动物保护组织的常年呼吁。说到底,立法、决策本身就是各方诉求表达、利益博弈的过程,立法是博弈和妥协的产物,诉求表达的渠道是否畅通、博弈的平台是否常态运转,不仅事关一部法律、一项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还关乎立法和决策的合法性理据。人大代表讨论、表决相关议题是立法参与,社会成员(公民、社会组织以及企业)通过或者寻求人大代表的代言本身,同样也是立法参与的一部分。政府行政决策同理。决策变化注定要受到各方影响,“协会、学会和专家的呼吁”同样是立法、政策游说的范畴。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规范立法游说、政策游说的行为?是长期使其潜藏于地下,见不得光,最终成了违规甚至违法的“跑部公关”、权力寻租和官员腐败,还是让立法游说与政策游说法治化、规范化?相关诉求的公共表达应该摆在桌面上进行,通过制度设计让立法游说、政策游说的过程遵循权利对等、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等原则。唯其如此,才不致出现一部法律、一项政策的出台,因为诉求表达不够通畅,导致在法律政策中处于弱势的群体永远失去表达的机会,“强则恒强,弱则更弱”。一定程度上可以说 立法、决策征求社会意见的过程,也是社会成员通过提意见表达诉求、试图“游说”立法者、决策者的过程,这样的过程同样需要公开透明和有效的反馈机制。光提 建议不知道后续进展、不知道采纳与否,不仅使“游说”处于无法评估效果的状态,而且也有违立法民主和决策民主的初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解禁过程,或正 是因为政策游说程序的缺失,才有所谓“450万公关费”传言和相关纠纷的存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立法游说既然客观存在,那就不妨正视并直面,并予以法律规范。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摊到桌面上来谈的,国家立法与政府决策尤其如是。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政府 腐败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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