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拆迁频发,到底拆掉了什么?

2016年07月10日09:02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作者:刘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调强拆要“经过法院裁决”之后,相关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等种种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规范与遏制。特别是相关暴力拆迁行为,很长一段时间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但还没有来得及庆幸,相关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等行为,似乎又有了抬头之势。比如近日媒体公开报道,而且轰动全国的事件就有两起:一起是,6月30日凌晨,河 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一路667号民宅,突然遭到附近房地产开发商雇佣的20多名男子强行拆除。拆迁人员不允许正在屋内休息的一名女性、一名儿童及一名老人穿好衣服,将三人强行拖拽出房屋,致三人身上多处受伤。随后,房屋被工程机械拆毁(据7月9日《京华时报》新媒体“前街一号”)。

  另一起则是,6月16日,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村的一处民房被拆迁,60岁的村民龚雪辉在混乱中失踪。龚雪辉的儿子杨全在向拆迁办、派出所、医院等多方了解情况后,没有发现母亲的下落。随后的7月7日,杨全叫来了一台挖掘机,在建筑垃圾内,挖出了一具遗体。经家属辨认,正是失踪21天的龚雪辉(7月8日 《新京报》)。

  两起事件发生在不同地方,被拆迁人的遭遇也各有不同。但无一例外存在强制拆迁甚至野蛮拆迁。同时,其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强制拆迁、野蛮拆迁、放蛇逼迁、邮寄子弹、断水断电等类似的、花样翻新的拆迁行为,到底拆掉了什么?

  表面上看,强拆拆掉的,当然是老百姓的房子。但事实上,除此之外,还有更多、也更可贵的东西随着房屋的溃塌而一起轰然倒地了。比如其一,法律的严肃性与威严 性;其二,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社会公平、和谐等氛围;其三,穷人与富人、被拆迁者与开发商、老百姓与政府部门之间,那种必须珍惜的信任基石与互信互赖的 感情基础。

  特别是,野蛮拆迁其最终拆掉的,无疑还有政府的公信力。而老百姓的信任,是政府执政与管理社会的基础。

  这些老百姓的切身遭遇与损失直接关系着拆迁者的人性意识,关系着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关系着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这个多么简单的道理,为何就是不愿意去在意,而是装傻充愣、懂装不懂呢?

责任编辑:张颖倩 SN191

文章关键词: 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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