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礼让斑马线:若补贴有用,要法律干吗?

2016年07月15日08:32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如果补贴有用,还要法律干吗

  作者:尼德罗

  日前,浙江温州乐清开启“礼让斑马线”接力活动。活动中,如果督查或抓拍到在斑马线前没有礼让行人的车辆,有关 责任部门会通过乐清当地媒体进行曝光,并报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法规予以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对于主动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只要被相关部门在执勤时 抽查到,就有机会获得百元现金或油卡奖励。据悉,这些“获奖者”的名单还将会被登记下来,到今年10月份,还有机会抽取1吨汽油的大奖。

  来自当地文明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是为了让礼让的善意在司机当中传播开来,生根发芽并最终长成参天大树。”的确,这一做法不但让很多司机获得惊喜,也引来了许多媒体的报道,就传播效应来说,必须要给他们点赞。

  乐 清市政府的做法,从技术层面来看,学习的是互联网创业领域方兴未艾的“补贴改变用户习惯”的方法。比如我们熟悉的滴滴、快的合并之前的补贴大战,最高的时 候打一次出租车奖励20元,有的人用两个软件同时操作,打一次车的费用10元,两边的补贴达到40元,可以净赚30元。如此高昂的补贴,能叫用户不改变叫 车方式吗?乐清市运管局的做法,只要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又恰好碰见督查,就可以领走100元,虽然不是互联网操作,普及率还不能相比,但奖励的尺度之 大,足以更令人笑逐颜开。

  乐清市推出奖惩措施,为的是提升司机素质。与之前略有区别的是,这一做法做到了奖惩分开,特别是运管督查在马路上直接奖励司机的举动,大有春秋时期商鞅南门立木的范儿。说奖励你就奖励你,当场付现,绝不含糊。

  这 种“言必行,行必果”的奖励策略,赢得了传播,赢得了盛名。但唯一值得商榷的是,补贴的钱从哪里来,补贴的做法又是否有法律依据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意味着,所有获得奖励的司机,或者等待抽1吨汽油大奖 的司机,他们仅仅是做到了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其他值得奖励之处。

  对于法律规定范畴内的事情,如果出现集体性地违反规定,那么应该 检审的可能是法律本身,或执法过程是否严格。通过奖励的方式让司机遵守法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次反向轻视法律严厉性的行为。更何况,发奖励的奖金 来源是公共财政开支,这里势必涉及到预算上的不严谨。假如资金的来源是企业或基金会,那么还可以看作是民间的促进举动,但因为运管局属于政府部门,应该把 用来奖励的钱去打击违法者。

  事实上,杭州市交通出行的文明素养颇高,司机与行人的友好相处情形,令人印象深刻。但杭州市政府并没有 用奖励的方式来提升文明素质,而是用公交司机、出租车司机先行带头的方式,并辅之以积极的宣传,来促进这一风气、法规的落实。由此,乐清应该努力学习杭州 的经验,这比学习滴滴、快的补贴的经验,更靠谱,更站得住脚。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政府 斑马线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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