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伤筋动骨,破除利益格局

2016年07月22日08:43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司改“伤筋动骨”,要有勇气破除利益格局

  作者:南都社论

  日前,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吉林长春召开。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法检领导干部入额、司法责任制等热点问题发言。他强调,“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利益格局,‘伤筋动骨’在所难免”。

  主题为司法改革的全国性会议,近年开了不少,这次更是全国省级法检负责人悉数到场。新一轮司法改革试点两年期满,成绩如何,经验几多,又有哪些教训,通过这个“关键时刻的一次关键会议”希望可以有一个系统的梳理、冷静地直面。

  是 改革,就要动既得利益,此番司法改革系统铺开的诸项措施所触碰的既有利益格局必不会少,细分来说,又可能主要存在于两方面:部门,以及人。以庭审为中心的改革,试图通过原有一些制度安排的激活,来改变以侦查为中心的现状。要打破和改变的核心,就是侦控审三方现有的关系状态———从过分强调互相配合的“刘、 关、张”,到回归相互制约的“魏、蜀、吴”。设计相互制约制度,在检察机关的作为中表现突出,日前召开的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首次提出“检察监督体系”的说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恪守公正立场、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并提及多起由检方抗诉得以纠正的冤案,便可视为更加看重监督制约的 一个例证。

  部门格局对旧有司法运行状态的习惯,想要改变并非易事,而且在改变旧利益格局的同时,还要警惕新利益格局的出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日前接受南周专访时分析,在挣脱区县级、地市级地方化的过程中,要防止落入“省级地方化的窠臼”,同时同级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如何加强,也需要制度化求解。

  打破利益格局也有难易之分,相对而言,人的既得利益要比部门的利益更顽固。此次长春会议,孟建柱针对法检人 员入额、尤其是法检机关的领导干部入额问题,再次重申了必须要经过遴选的原则,显然这是针对此前部分地方在具体化的员额制方案中“领导与群众有别”现象所作的表态。孟建柱反问“如果遴选都不参加,谁会服你?”曹建明强调“不能独立办案的人不应进入员额”,最高院院长周强则表示“法院院长庭长不能自动入 额”。

  由于员额制改革试点期间,中央给出的只是框架性方案,地方在具体入额标准、比例以及遴选制度设计上各有探索。在针对领导干部 入额问题上,不少地方给出的一些硬性标准,其实尤其耐人寻味,比如山东给出60%、山西给出30%的领导入额上限,表面看是在严控领导入额比例,但也从另 一个侧面说明,员额制改革的人员入口存在领导与普通法检工作人员的区别对待。颇为吊诡的是,领导入额、亲自审案一方面被视为“名医把脉”、专家示范,另一 方面审判能力更高的领导却又无法与普通法官、检察官一道参与入额遴选。领导入额相对容易,比例更大,入了员额的领导办理的案件量又无法看齐普通法官、检察 官,甚至存在曹建明所说的“一些领导干部入额后不办案、办简单案、办挂名案”的现象,这无疑也在消解改革所带来的制度红利,加剧“案多人少”的司法实务压 力。

  改革伊始,孟建柱曾反复强调“领导干部不能与一线法官争员额”的问题,这里所谓的“争”,显然不是“一条红线”的统一考试标准 面前的平等竞争,而是针对员额制遴选过程中,领导干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甚至直接参与考核标准制定的问题。一个员额制改革,照见司法改革全局的困 境与难度,青年法检从业人员入额难和领导干部“特别通道”的两大突出问题,涉及最具体化的利益格局,是过去两年司改提出的新问题。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既得利益 冤案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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