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黑社会”案里的正义尴尬

2016年08月01日08:32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真假黑社会”案里的正义尴尬

  作者:短评

  河南滑县,一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案件,现在看来愈发有点不明不白。据《南方周末》报道,滑县法院五次判决,安阳中院四次发回重审,最终生效的判决被告人罪名大大减轻。侦查阶段一一对应的有罪供述,在庭审期间悉数翻供,但因为无法证明刑讯逼供而不被法庭认可,而案件的源起———报案人却从此杳无音信。“最落魄的黑社会”,暧昧不清的司法裁量,在这桩并不算大的案件中展现得可算淋漓尽致。

  以一桩刑案始,又不惜以多起连环刑案应对后续的信访陈情,这已经不是公众第一次看到信访给司法背“黑锅”的场景了。信访改革,涉诉涉法信访事项转移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但仅有程序上的接访主体转移并不能完全化解纷争。找到问题的根源,涉诉涉法的信访事项,矛盾起点在司法过程的彼此不被说服,或者说,个案司法的表现本身就没打算说服谁。

  看起来,确实也无法说服。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当出现刑讯逼供指控时,由于被告人人身受限,使得举证存在困难,但法院对刑讯的不认定,本身也没有扎实的证据支持,比如审讯期间的全程录音录像。被告人想要证明自己遭遇刑讯逼供,成为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被称作“苏秦背剑”的刑讯手段,在多名被告人的口中出现,却在司法证明过程中被轻松放过。一句“不存在刑讯”就可以认定真的没有刑讯的情况,并非孤例。

  在河南滑县案件中,甚至出现被告人录口供的同一时间、人却出现在另一起车祸现场的穿越场景,而且报案人录完口供从此人间蒸发。这么多的证据“瑕疵”、甚至造假之下,还算可以看到审判机关的所谓“审慎”,几次发回重审,但最终依然无法真正做到疑罪从无,而只是减少控罪、减轻量刑,或者将法律问题信访化,试图以维稳的方式摆平。疑罪从无容不得半点妥协,疑罪从轻同样是司法不公。

  司法本是说理的场所,但从河南滑县个案可以看到,诸多纷争的起点,说理无法付诸实践的原因,正是侦查阶段的证据不扎实、甚至造假,控审机关对“瑕疵侦查行为”的纵容、妥协,使得“疑罪从无”往往沦为“疑罪从轻”,使得司法权威受损,公民权益受侵害。甚至到现在为止,对于一桩案件的讲述,在被告人一方口中依然还是一个英雄救人的故事版本,司法却也似乎无力回应这样与司法认定大相径庭的说法。

  冤案从来不分大小,违规的侦查行为也不可能只在那些重特大的冤假错案中才出现,恰恰相反,越是不起眼的小案件,侦查行为的随意和不受监督情况可能更严重,而当事人寻求申诉、纠错的难度反而更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指向司法公正普遍性的目标,其侧重点从始至终都在案件的“无一例外”上。引发舆论关注的陈年旧案要收获正义,默默无闻的小案件同样要获得公正对待,在各地权力部门眼中表现不一的所谓“敏感案件”,更要保障诉讼权利、获得司法正义。没有一个公民会因为司法的不彰、偏颇和选择性无视而被湮没于正义的盲区,司法才能真正被信任,公众的个案司法体验才称得上完整、真实。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司法公正 冤假错案 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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