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暑期出租应有普遍规范

2016年08月02日09:33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高校暑期出租应有普遍规范

  作者:木须虫

  每到暑期,有不少培训机构、企业瞄准学校的暑期“空窗期”,在学校租赁教室、宿舍开展学员暑期培训、新员工入职培养等活动。近日,有学校学生向记者反映,学校被培训机构学员“占领”,学校秩序混乱,并对学校在暑期出租校舍表示不解。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学校暑期外租校舍生意火爆,更有中介积极招揽生意,不同层次间学校价格相差较大。(8月1日《北京青年报》)

  社会培训机构、企业瞄准高校暑期“空窗期”,一方面看中了高校的设施设备,另一方面为高校的知名度和人文环境所吸引。客观来说,暑期高校合理地租赁一些场所、设施,推进资源的共享与利用,其实是“双赢”的选择。这样的现象不是内地独有,在香港一些大学经常在暑期把学生宿舍租出去,说明其本身的合理性。此外,高校暑期出租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相反,一些法律法规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还规定高校体育场地在暑期有对外开放的义务,本意也是推进高校资源的社会共享。

  报道显示,很多高校的学生对学校被培训机构学员“占领”不理解,除了客观上租赁场所导致校园秩序混乱,给学生带来不便之外,很大程度也缘于高校对教学楼、宿舍等设施设备出租缺少透明度,反过来讲则是学生缺少相应的知情权、监督权,包括高校该不该暑期租赁、暑期该如何租赁、租赁的收支该如何管理,以及租赁期间如何保证留校学生权益等,都缺少最基本的规则共识。

  高校暑期出租应有普遍规范。尤其在租金使用方面,既要强化透明度,做到收支公开,同时,也要规范其用途,让暑期的短租成为大学教育的有益补充。比如,学校出租体育馆可把钱用在添设体育馆设备上,出租教学楼把钱用于给学生发奖学金等。 □木须虫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高校 培训机构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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