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直播权限”立个规矩了

2016年09月06日08:20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该给“直播权限”立个规矩了

作者:庞岚

  9月1日,某直播平台上身穿校服的高三女生王芳直播开学情况。对此,校方表示,已与学生约谈并进行劝导,不支持学生在校使用直播功能。专家称,直播平台需加强监管。

  直播学校开学,镜头里只是同学们穿着校服玩耍、学习,这貌似没什么大不了,但因为学校属于公共场合,同学们在未被征询意见的情况下“被直播”,再一次戳中了大家的神经:当身边的摄像头越来越多,玩直播的人越来越多,我们还能不能不受打扰地安静生活?能不能确保自己的隐私不被泄露?

  “被直播”而引发的争议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例如,此前曾有一个幼儿教师直播小朋友午睡,还有一个女主播溜进女大学生宿舍全程直播,说什么“穿着睡衣满楼跑的都是”。据报道,山东一位市民乘公交车时,上来个女孩一直举着自拍杆直播,还不时高声讲话跟网友互动,结果作为“人肉背景”的乘客们都感觉异常尴尬。

  在公共场所搞直播当然有可能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来个最简单的换位思考,网络主播们上镜前往往会精心准备,化个美美的妆,但是不知情的人却有可能被直播出去打哈欠、抠鼻子的“丑样子”。如果是宿舍楼道之类的特殊公共场所,被直播的人还有可能衣冠不整。更何况,即便被直播者穿着举止都很得体,人家也有知情权,有不上镜的选择权。

  除了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公共场所的直播还有可能对别人造成实实在在的影响。比如说直播老师讲课、同学写作业,就有可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再比如有人吐槽,以前坐火车卧铺都是被呼噜声吵醒,这次竟然是被旁边乘客的直播声吵得睡不着……

  再者,网络直播的利益链已经被多次曝光,网络主播以各种形式、各种内容哗众取宠、吸引眼球,为的是“虚拟礼物”和经济利益。网络直播属于商业活动,不是新闻报道,更不是现场执法,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授权。您把别人的日常生活甚至个人隐私“贩卖”出去,还不让人家知道,不给人家选择权,这显然不公平、不合法。

  除了“被直播”导致的问题,某些不涉及他人隐私、不涉黄涉暴的直播,也得有个规矩。比如说,此前曾有一个国航的副驾驶在航班起飞前的驾驶舱玩起了直播。虽然驾驶舱里没被直播的“闲杂人等”,但也有人质疑这是拿工作开玩笑,不利于飞行安全。

  今年4月,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其中明确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这个公约不妨视为网络直播立法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理应制定出更细致、更严格、更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好直播行业。

  其实,在很多直播平台的公约和条款上,都有“不得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要求,但现实显示,一些直播平台并未严格履行相关公约和条款。要确保公众权益不被侵犯,确保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规则和规则落地,都需要“更给力”。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网络直播 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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