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尤努斯和刘强东“不匹配”

2016年09月22日08:44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遗憾,尤努斯和刘强东“不匹配”

  作者:尼德罗

  日前,一则声称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经济学家尤努斯向京东发出指控的新闻引起不少注意,按照报道的说法,尤努斯指出京东CEO刘强东曾承诺捐赠格莱珉中国100万美元,但过去两年之久这笔资金尚未到账。不过,比上述新闻流传更广的,则是京东方面的回应。昨日,京东集团对外回应称,“由于格莱珉中国执行团队尚未解决其在中国NGO和小额贷款相关法律资质手续,导致捐款无法落实。”

  不得不说,京东回应的时间及时,回应的内容也非常专业。京东方面表示:在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刘强东先生可以以个人捐款方式支持格莱珉银行在中国的项目落地。但由于格莱珉中国执行团队尚未解决其在中国NGO和小额贷款相关法律资质手续,导致捐款无法落实。这一回应的核心在于格莱珉中国尚未获得中国大陆境内NGO的资质,也就是通常说的还没有注册成功。

  说到这里,可能需要稍微花一点篇幅介绍一下格莱珉模式。“格莱珉”在它的创始地孟加拉语言中,是“乡村的”意思,所以“格莱珉银行”的意译就是“乡村的银行”。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尤努斯因为获得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而声名鹊起,注意,作为经济学家的尤努斯拿到的是和平奖,而不是经济学奖,原因在于创办的格莱珉银行专门从事农村妇女的小额贷款,为孟加拉乡村数百万人摘掉了贫困帽子。

  格莱珉银行的理念具有非常浓厚的东方宗教色彩,崇尚平等、宽容。比如他们专注对穷人们的贷款,因为在传统的金融秩序中,穷人是被排挤的;他们也不会像传统金融机构那样,设置各种机制防止欠贷不还,而是选择相信每一个穷人都是诚实的。格莱珉银行在孟加拉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因为在扶贫领域的卓越成就,这一模式也被引入中国大陆。京东与格莱珉之所以拥有蜜月,也恰恰在于双方都致力于乡村信贷业务的开发。所谓的100万美金捐赠,也正是由此牵出。

  刘强东的身家超过70亿美金,100万美金对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刘强东和京东明白,捐赠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否则100万美金事小,毁了名声事大。这一方面,自封“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就是一个负面典型。但京东方面可能没弄明白,格莱珉银行在孟加拉不是NGO,而是一家企业,来到中国后,格莱珉被赋予了浓厚的慈善色彩。

  事实上,格莱珉中国的执行团队也的确在致力于边远地区的扶贫工作。但问题在于,格莱珉银行的属性是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事业本身也在追求利益。格莱珉方面表示,格莱珉在中国提供的是“基于格莱珉银行模式的管理和技术服务”,不是直接放贷款,因此不需要申请金融牌照。格莱珉中国提供的管理和技术服务,也不是基于公益目的来做,因此也无必要申请公益组织资质。

  所以,总结一下,不想被称为慈善家的尤努斯客观上成为了慈善家,而想当慈善家的刘强东当然是一个企业家。慈善家说你把枪打过来,我就客观上把慈善给做了,刘强东却说,你得按照慈善的规矩来做,不然没办法给钱。误会已经产生,甚至大有无法消解的可能。有道是,尤努斯无心插柳柳成荫,刘强东一心慈善却未成。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尤努斯 刘强东 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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