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应以公平为首要目标

2016年10月24日10:14   深圳晚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个税改革应以公平为首要目标

  来源:深圳晚报

  个税改革瞄准“12万元高收入者”有待更为广泛的专业调研和论证,毕竟,“减税”作为个税改革主基调已成社会共识,而且这也是保证个税改革公平公正的唯一道路。

  个税改革又有新动向。有消息称,新一轮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视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将成为收入重点调节人群。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详见24版)

  “税改瞄准12万元年收入以上高收入者”的话题一时间引发热议,原因就在于,随着中国逐步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国民收入整体状况也随之发生显著变化。早些年遥不可及的“万元户”概念,如今已经成为国人收入底线,可见时代变迁,曾经的高收入认定标准会应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

  将年收入12万元界定为高收入群体,首先要说明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范围。年收入12万元、年收入30万元、年收入50万元甚至超过百万,属于完全不同的定义,其生活水平、可支配收入等差异极大。因此,将其归纳为高收入群体的整体性概念,也就自然会产生歧义并引发争议。

  年收入12万元是否等同于高收入,取决于三大重要因素。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年收入12万元者,恐怕在当地并非高收入者。以北京为例,据数据统计,2015年北京人均工资标准达到一年8.5万元,其中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网络业等行业人均年工资更是接近12万元。如果套用年收入12万元的标准,这些行业从业人员人人皆为高收入者。事实上,或许年收入12万在中西部城市中确实属于高薪,但在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充其量达到了除去各项日常开支外、略有节余的生活水平,高收入者称号显然名不副实。

  除了个税背后的区域差异外,家庭负担的不同也需要考量。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推广,一个年收入12万元的中青年,如果想生二胎,就面临着未来要养育两个小孩、相关支出增加一倍的考验。而我国个税以家庭为单元来细化纳税额,以及配套相关减税退税举措的制度设计迟迟无法落地,如果以12万元年收入为单一标准,对于这部分群体来说显失公平。

  中国经济的外部和内部环境都在发生显著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犹在、中国外贸加工行业面临严峻挑战、实体经济不振、随着互联网推进而带来的行业洗牌和振动持续,以白领为主导的12万元年收入群体正处于随时而至的各种风险中,看似风光的职业或许到了明天就会突然停摆。因此,12万元年收入并非衣食无忧的“铁饭碗”,而是充满变数、朝夕之间便可能从所谓高收入群体滑落至失业者的窘境,如此而言,加税显然容易成为压垮相关人群“财富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与此同时,银根持续宽松带来了物价上涨、货币实际购买力有所下降等后果,无论是不断刷新纪录的房价涨幅,还是日常消费开支的增加,都让人们感受到“钱不经花了”。而我们也知道,一旦个税以“12万元为高收入者进行调控”的标准确立,那么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不会变动。参照这些年来持续上涨的物价指数,如此界定是否有与现实脱节之嫌?

  税改瞄准“12万高收入者”有待更为广泛的专业调研和论证,毕竟,“减税”作为个税改革主基调已成社会共识,而且这也是个税改革保证公平公正的唯一道路,决策者应当让新一轮个税改革坚定不移地朝着公平方向不断前进。

责任编辑:刘灏

文章关键词: 个税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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