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家属索赔1391万,该由谁来买单?

2016年12月15日07:27   新浪新闻 收藏本文

  原标题:聂树斌家属索赔1391万,再问该由谁来赔

  作者:一笼 来源:公号“主编有态度”

  一条人命值多少钱?所有人都会说,生命无价,无论给多少钱,谁都不会轻易放弃自己或所爱之人的生命。

  问题在于,人已经死了,你必须填一个金额。

  聂树斌父母填写的数字是:1391万元。

  他们最终能获赔多少?该由谁为赔偿买单?2013版《国家赔偿法》明确的“责令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何时才不是一句空话?

  1 能赔多少

  上述索赔明细中,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等,都有相应标准和计算规则。唯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存在较大的索赔与裁判空间,聂家申请的最大一笔索赔,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达1200万元。

  最终能拿到多少?有待法院判决。

  但是,对比以往冤案赔偿情况,聂家最终能获得的赔偿估计就是1391万元的一个尾数。

  比如内蒙古呼格案,他18岁冤死,最终获得的国家赔偿为205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仅100万元。

  2 谁该买单

  在中国台湾,也发生过一起与聂树斌案极为相似的冤案。

  1996年9月,台北市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发生一起5岁女童被奸杀案件。随后,军方组成专案组,对士兵江国庆刑讯逼供,致其认罪。

  尽管全案仍有诸多疑点,但1997年8月13日,江国庆还是被执行死刑,终年21岁。

  江国庆临刑前,拒绝人生的最后一顿饭,反复强调自己冤屈,并写下18名负责审案官员名单。

  时隔13年之后。

  2010年底,台湾检方接到秘密证人检举,女童被杀案可能另有其人。2011年元月,真凶承认犯案,江国庆终于沉冤昭雪。

  民间哗然。台湾民间司法改革会执行长林峰正痛批:“官方终于承认司法误判,但国家杀错人,谁来偿命?如何赔得起?”

  2011年2月,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登门道歉,承诺彻底检讨。

  随后,台湾当局惩处了黄显荣、陈肇敏、李天羽等3名退役上将,给予申诫、记过等处分,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得惩处。

  针对江家提出的索赔,2011年10月,台湾有关部门宣布,赔偿1.0318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2200万元)。

  这笔钱由谁支付?台湾军方。

  但是,军方支付完费用后,随即启动诉讼追偿机制,要求前任“国防部长”陈肇敏(时任空军作战部司令)等7名责任人支付赔偿。

  这些涉案公职人员中,只有1人表达悔意并愿意赔偿,最终以28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60万元)达成和解。

  其他6人——前任“国防部长”陈肇敏、前任军法室主任曹嘉生、江案检察官黄瑞鹏、反情报队成员柯仲庆、何祖耀、李植仁(已殁,由继承人承受)或亲属均表示,自己不存在主观故意,且民事追偿诉讼时效已过,不愿赔偿。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会表示,违法失职者不赔偿被害人家属,反而由全民买单,没有道理。

  2014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陈肇敏等人总共赔偿5955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1294万元)。

  3 聂案谁赔

  2013年实施的新版《国家赔偿法》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但实际上,近年来昭雪的冤案中,就公开报道来看,从来没见过哪名责任人承担了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为什么冤假错案总是国家一赔了事?为什么追责追偿至今仍是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魏巍

文章关键词: 聂树斌 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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