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常回家看看,也要常接来聚聚

2017年01月18日10:20   信息时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要常回家看看,也要常接来聚聚

  作者:毛建国

  家人在哪里,家就在哪里;亲情在哪里,幸福就在哪里。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但是,由于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这一规定一直面临落地难的尴尬。(《法制日报》1月17日)

  天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有法必行。“常回家看看”面临的尴尬,其实并不在人们的预料之外。正如舆论当初所说的,这种倡导性的立法,尤其是没有细化责任,没有实施细则,更接近于道德训诫。

  “常回家看看”难以实施,有着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想不想”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年轻人还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没有把父母放在心上。想想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追求“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却很少有人追求“一次说走就走的回家”,于是就有了答案。二是“能不能”的问题,对应着经济、工作等问题,很多人只能把回家的念想埋在心底。

  “常回家看看”落实之难,常常不是找不到问题,而是很难解决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我们不妨换个思路,寻找问题的其他破解之路。媒体调查发现,现在大城市“空城”现象逐渐缓解,务工者以80后、90后为主。更适应城市生活的他们,城市归属感滋长,留城过年也成了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在春节期间,或平常时间,都可以考虑将父母接到自己的身边来。很多农村父母可能连大城市都没有去过,他们也很想进城看看孩子工作生活的环境。由此出发,能不能创造条件,把农村父母“常接来看看”?

  家人在哪里,家就在哪里;亲情在哪里,幸福就在哪里。这正是我们想讲的,要“常回家看看”也要“常接来看看”。由于各人情况不同,能够回家看看的,不妨“常回家看看”;具备把父母接来的,不妨“常接来看看”。完全不要把尽孝与地点挂起钩来,不必强求单向度的“常回家看看”。更要看到,很多父母也有进城看看的想法。这里,也建议那些需要春节留人的用人单位,从构建企业文化出发,不妨创造条件,支持员工“常接来看看”。

责任编辑:魏巍

文章关键词: 常回家看看 父母 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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