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禁酒,美国曾随机毒死公民

2017年05月18日13:49   新浪新闻 收藏本文

  原标题:为了禁酒,美国耗费人力物力,甚至400公民为此丧命

  作者:庄帆

  来源:公众号“冰川思享库”

  为什么一向标榜自由的美国,要把人们最习以为常的酒给禁了?为什么一禁就禁了14年?为什么这项政策最后带来的不是社会清明,而是黑帮、罪犯和化学战争?

  1927年6月23日晚,来自克利夫兰的商人威尔逊·希克斯(Wilson B. Hickox),在纽约罗斯福旅馆的房间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没想到,这将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杯酒。

  因为,接下来他被这杯酒毒死了。死前神情扭曲、肌肉僵硬,一脸难以置信的恐慌。

  这是美国禁酒令时期(Prohibition Era)的无数起毒酒致死案件中的一起。一百年前,美国人通过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禁止酒精饮料的制作和销售,几乎将酿酒业完全摧毁,也改变了一代人的行为习惯。

美国禁酒令初时,查封销毁葡萄酒美国禁酒令初时,查封销毁葡萄酒

  有人说这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道德实验——当然说这话的人可能忽略了和美国敌对政权的人性实验。但一种历史如此悠久的、人们习以为常的风俗,为何在20世纪早期,被最大的民主国家赶尽杀绝?

  而这项“道德实验”有没有实现它的效果?关于毒酒致死,又和禁酒令有什么关系?原本为了遏制犯罪、净化风俗的禁酒令,又如何催生了更为严重的犯罪?

  史上最严禁酒令

  禁酒令并非美国人民的心血来潮,而是一场持续了至少一百年的思潮的结果。

  18世纪末,“戒酒运动”(Temperance movement)开始兴起。这股思潮虽有所影响但力度有限,一直到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社会背景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这种变化极大地促进了禁酒主义者的势力。

  由于工业化生产和大工厂的发展,以及大量移民涌进美国,新兴的进步主义者和道德净化主义者都把酒馆当成犯罪的温床、移民的产物,和美国的核心价值观是相冲突的,是道德低下的移民们对美国人的腐蚀。

1846年,一幅漫画描绘酒鬼的发展,以支持戒酒运动1846年,一幅漫画描绘酒鬼的发展,以支持戒酒运动

  禁酒思潮愈演愈烈,伴随着的是美国人喝酒越来越多。从1900年到1913年,啤酒的产量从12亿加仑涨到29亿加仑,需纳税的烈酒产量也从97,000,000加仑狂涨到147,000,000加仑,全国人均酒精消费量增长了三分之一,美国人喝的酒达到了自南北战争以来的最高点。

  最大的社会剧变,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时间,德国成了美国人的敌人。捎带着,在美国酿酒的德国人自然也是敌人了。

  实际上,当时在美国酿酒的工厂有许多都是德国人开的,有一个反对禁酒的社团名字就叫“德国人-美国人联盟”(Germany-American League)。别说联盟,德美都打起来了,这个组织变得臭名昭著,酒业也引起了更为强烈的敌意。

  终于,各路势力加上社会剧变的背景,造就了美国的禁酒令——由两个法律事件组成。

  第一是1917年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的通过,这一条修正案中规定在美利坚合众国领土内,不得制作、销售、运输致醉类饮料,同时也禁止了进口、出口。

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

  第二是1919年补充的《沃尔斯特法案》(Volstead Act),对禁酒的相关细节进行补充规定,比如最让人震惊的那一条——对“致醉类饮料”的定义,为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品。

  许多主张禁酒的人,原本是冲着酒精的社会危害而论的,因此有些人主张只禁公共酒馆,不禁私人饮酒,也有些人主张只禁容易致醉的蒸馏烈酒,没必要禁啤酒、葡萄酒。

  但《沃尔斯特法案》把酒精含量标准定位0.5%,基本上宣布了所有酒类都是非法的。实际上,美国从英属殖民地时期就有过零散的限制酒类的法令,但在全国范围内禁止所有酒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严苛程度,也令许多主张禁酒者震惊。

  吃惊归吃惊,但法律还是得遵守。历史学家Frederick Lewis Allen在Only Yesterday一书中写道:“这个国家对禁酒令接受得心不甘情不愿,还有点儿漫不经心。”

  一场盛大的道德实验,就此拉开序幕。美利坚合众国,将滴酒不沾(Dry)。那么,史上最严苛的禁酒令,效果如何?

禁酒令时期人们在倾倒酒禁酒令时期人们在倾倒酒

  禁了酒,美国人还是继续喝

  看过小说或者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也许都会对主人公盖茨比的巨额财富留下深刻印象。他哪儿来那么多钱呢?乃是拜禁酒令所赐。

  1920年起,禁酒的相关法案生效,合法渠道再也买不到酒,可想而知,地下渠道就会发达起来。禁酒的十多年里,美国的贩卖私酒组织和黑帮组织迅速发展,为许多嗜酒者提供了“食粮”。

  有人说,禁酒令是成功的,因为这一法令几乎完全摧毁了酿酒业,1916年美国约1300家酿酒厂,在十年之后彻底消失。

  有人说,禁酒令是完全失败的,该喝酒的人还是会喝酒,也有办法喝到酒,禁酒令实际上只是把原本该由合法商人赚到的钱,全部转给了私酒贩子和黑帮,而且国家一毛钱税收都没收到,反而要付出巨大财力人力去打击犯罪。

  事实如何呢?判断禁酒令有没有效果,关键还是要看美国人喝的酒有没有减少。

执法人员查封了一家非法酒厂执法人员查封了一家非法酒厂

  禁酒令生效前,我们有美国人酒精消费量的相关数据,可是生效之后,这个数据当然就变成了0——政府当然不会统计犯罪分子的饮酒量,或者统计了也不会公开给你看。

  经济史学家的学术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接近事实的数据。波士顿大学经济学系的Jeffery A. Miron 教授等人通过收集禁酒令期间的肝硬化死亡率、酒精中毒死亡率以及警察逮捕记录中与酗酒有关的数据等等,运用精密的统计学方法拟测出禁酒令期间的美国人酒精消费量。

  得出的结论是,在禁酒令生效的第一年,美国人的酒精消费量马上经历了断崖式的下跌,跌到了禁酒前的30%左右。但之后数年,就开始爬升恢复,一直恢复到禁酒前最高峰的60%-70%的水平。

  而且,禁酒令在1933年被废除之后,酒精消费量并没有因此大涨,而是仍然保持着和禁酒令最后阶段的差不多水平,一直要到约十年以后才重回禁酒前的状态。

  从数据可以看出,禁酒令的作用不是完全没有,但是非常有限。刚生效的猛药立竿见影,收效迅速,但很快就逐渐疲软,到最后废除与否,该喝酒的人还是在喝,几乎没有影响了。

  但这个作用的背后,是庞大的财政支出。用于禁酒令的财政从1921年的6,300,000美元增加到1925年的9,200,000美元,到1930年时已经高达13,400,000美元,十年间翻了一番。

  效果不佳,原因中最重要的一条,恐怕还是因为禁酒令本身的“狮子大开口”——美国政府根本没有足够的执法能力去监督全国范围内的完全禁酒。

  有人曾经统计过1920年美国所有和禁酒相关的执法人员数量,并且做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如果把这些人召集起来到海岸线和边界线上执行任务,这意味着每人要负责巡查17英里海岸、12英里海港、12英里海呷、12平方英里森林以及12平方英里的沿河陆地。

  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执法力度有缺陷,效果自然疲软了。

禁酒令时期美国的执法形同虚设禁酒令时期美国的执法形同虚设

  禁酒令带来了黑帮和犯罪

  这场规模浩大、花费甚巨又效果可疑的“道德实验”,当然是出于好心,却办了坏事。恐怕还不止是办坏事,禁酒令犯下的两宗罪,不应该被忽略。

  第一是纵容了黑帮和贪腐的横行。禁酒令时期的政治势力和黑帮为私酒贩卖保驾护航,已经成了一个黑暗的传奇故事。

  其中最传奇的莫过于芝加哥的老大阿尔·卡彭(Al Capone),人称“刀疤脸”。他和当时的芝加哥市长威廉·汤普森(William H. Thompson)有公开的亲密关系,芝加哥警方明显对卡彭的势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卡彭以私酒生意发迹,他说:“我只是给了人们所需要的东西。”他给许多慈善组织捐款无数,因而被称为“当代罗宾汉(modern-day Robin Hood)”。

  但是在1929年的“情人节大屠杀”中,卡彭的几名手下冒充警察,在芝加哥市中心的大街上,公然枪杀7名敌对的黑帮成员。这使得“现代罗宾汉”的名声一落千丈,成了“第一公敌(Public Enemy No.1)”,后来也失去保护伞,被控以偷税漏税而投入牢中。

芝加哥大佬Al Capone芝加哥大佬Al Capone

  为什么禁酒令原本是冲着酗酒带来的犯罪行为而制定的,结果反而纵容了犯罪呢?

  据统计,禁酒令期间,美国政府共逮捕了约50万人,其中约30万人被判刑,而这其中大部分人并无犯罪前科,而只是因为喝酒。

  合法的制酒售酒渠道被完全封闭,但总有些人难以因此而戒酒,因此地下交易渠道是肯定会存在的,就好比现在禁毒的国家也会有毒贩子。

  酒业本身是个利润率很高的产业,而因为售酒风险的提高,更给敢于承担风险的私酒贩带来了丰厚的收入。

  一方面,本来不犯罪的人因为喝酒与禁酒的冲突走上了犯罪,另一方面,原本就犯罪的人发现,由于禁酒令,自己的犯罪行为更加有利可图了。所以禁酒令反而催生了更高的犯罪率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宗罪,就是下文要讲的“毒死公民”奇闻了。

呼吁废除禁酒令的妇女呼吁废除禁酒令的妇女

  政府和罪犯展开“化学战”

  禁酒令时期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莫过于有些人声称“政府毒死了自己的公民”。

  文章开头提到的毒酒致死事件就是其中一桩——这是美国政府和私酒贩子之间打的一场“化学战争”。

  原来,禁酒令禁止了致醉型饮料,并非禁止了酒精,因为酒精本身就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因此,许多私酒贩子会偷盗工业酒精,用来兑水制成假酒。据统计,直至1920年代中期,就已经有大约6000万加仑的工业酒精被盗。

  这种现象屡禁不绝,联邦政府很烦恼,结果想出了一个奇葩的办法——在工业酒精里掺入杂质甚至是有毒物质,让其变得难以饮用。

  这可难不倒私酒贩子,他们雇佣了化学家对被污染的工业酒精进行“净化”。魔高一尺道也要高一丈,政府的相关部门命令酒精制造厂在其中掺入的物质越来越毒、越复杂,以提高净化的难度。于是,一场别开生面、史无前例的“化学战”在政府和私酒贩之间展开。

政府官员捣毁私酒窝点政府官员捣毁私酒窝点

  1927年,有化学家将买到的私酒进行化验,发现里面的毒质竟无奇不有,包括煤油、马钱子碱、汽油、苯、镉、锌、汞盐、尼古丁、乙醚、甲醛、氯仿、奎宁、丙酮等,简直是一张化学元素周期表。

  这样的酒简直是致命毒药。禁酒令期间像威尔逊·希克斯一样倒霉买到没“净化”好的酒而致死的,数不胜数,仅就1926年纽约市的数据,就有约1200人因喝到这种酒而致病,约400人身亡。

  尽管联邦政府的本意并非真的要“毒死自己的公民”,但有学者认为,政府在此事中所担负的乃道德上的罪责。因为他们明知掺毒并不能真的制止私酒买卖,却依然行之若素。

  而且,这种直接兑酒精的饮料是最劣质的私酒,经济实力稍好的人一般都能买到真正的酒。也就是说,到头来还是害苦了穷人。

  没有啥效果的禁酒令,引起毒酒“化学战”,催生了横行的黑帮,但依然推行了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间,由于游说团体和大众媒体的宣传,禁酒仍然是“政治正确”。

1933年,美国终于解除了禁酒令1933年,美国终于解除了禁酒令

  1928年总统大选,赞成禁酒的胡佛(Herbert C. Hoover)战胜反对禁酒的阿尔·史密斯(Al Smith),禁酒令继续高歌猛进。

  天有不测风云,第二年,大萧条来临。在愁云惨淡的经济情形面前,利润高、规模大的酿酒业成了一个可以考虑的选项。加上横行的黑帮和地下酒馆,让禁酒令的合理性土崩瓦解,没有人再相信禁酒主义者的呼吁。

  1933年,反对禁酒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总统。这一年12月,国会通过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允许各州指定自己的关于酒精的法律,等于废除了第十八修正案。而这条倒霉的第十八修正案,也成了美国史上唯一一条被废除的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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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颖倩 SN191

文章关键词: 禁酒令 酒精 黑帮 美国人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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