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无现金”宣传并非否定移动支付

2017年08月12日10:56   新华网 收藏本文

  原标题:叫停“无现金”宣传并非否定移动支付

  作者:张西流

  有关管理部门应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尽早对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修订完善,规范移动支付方式,促进“互联网+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从一央行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近日,央行总行对各分支行下发通知称,最近一些地区推进的无现金支付方式或与蚂蚁金服等合作创建无现金城市等活动,其中一些宣传主题和做法干扰了人民币流通,社会反响较大,让社会公众产生较大误解。央行要求各地抓紧行动,依法对不合适的提法、做法进行纠正和引导(8月10日《证券时报》)。

  随着扫码支付、银联闪付、网上支付等方式的兴起和银行卡的全面普及,很多中国人都可以毫不犹豫地对其说“顶”。有调查显示:超过70%的网友认为现金已不是生活必需品。不久前,支付宝更是放出豪言:要推动中国在5年内进入无现金社会,引发各界热议。然而,一些地方开展的创建“无现金城市”等活动,引发了部分商家或公共服务领域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这不仅剥夺了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而且损害了人民币的尊严。可见,央行紧急叫停“无现金”宣传也是一种纠偏。

  不可否认,使用现金的成本高,因为商家需要花费时间去清点和保管,而且使用现金也有安全上的问题,如消费者携带现金,很容易遭遇盗抢等。鉴于此,丹麦正考虑一项推进“无现金社会”的新举措,商店和服务场所可以选择完全的无现金交易,商家也可以拒绝接受现金。在走向“无现金社会”方面,瑞典也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但必须看到,即使在瑞典,仍然有许多人选择现金支付,这取决于消费者和商家自由选择。

  去年7月,珠海一家面馆因“谢绝现金”、只接受手机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记者采访发现,广州有经营场所同样存在此类行为,部分公共服务机构也存在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的情况。可以说在现阶段,一些商家“谢绝现金”不仅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且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消费者有权选择任何一种法定结算方式进行消费。特别是在广阔的农村消费市场,现金仍是主要的支付方式。事实上,我们提倡移动支付,即“非现金”支付,但提倡“非现金”并不等于“无现金”,更不等于“拒现金”,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换言之,央行叫停“无现金”宣传并非否定移动支付,只不过现在就谈“现金已不是生活必需品”还为时尚早。国内一些商家“谢绝现金”是消费转型的一种阵痛。不管是银监管理部门还是商家和消费者,均应理性对待。首先,既然目前中国并非是“无现金社会”,就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善待人民币,在扩展移动支付业务的同时,不能“谢绝现金”。同时,消费者应主动适应消费转型,选择方便、安全的支付方式,尽量减少现金支付。特别是,有关管理部门应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尽早对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修订完善,规范移动支付方式,促进“互联网+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鱼乐颖

文章关键词: 移动支付 无现金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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