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成年人远离猥亵,我们能做些什么?

2017年08月19日13:13   澎湃新闻 收藏本文

  原标题:让未成年人远离猥亵,我们能做些什么?

  作者:言伦

  近一段时间以来,“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件以及相关报道频频刷屏。未成年人保护及性教育,再次引发社会深思。 

  在发展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中,有关儿童受到校园暴力、性侵等问题尤其引人关注。应该说,我国儿童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最高法数据显示,2013至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10782起性侵儿童案。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专项基金曾发布数据:2016年全年,仅仅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就达433起。这还不包括那些未曾公开的。

  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是一个成长型社会急迫解决的问题。以此次猥亵案件频发且引发全社会关注为起点,在保护未成年人问题上,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要敢于和善于聚焦社会治理“真问题”。哪些是真问题?应该是那些不解决好就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影响下一代成长和发展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是毫无疑问的“真问题”。

  以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媒体报道为例,密集报道、重拳出击,固然揭露了问题,显示了社会良心和道德标尺,但从另一方面看,报道不能止于披露事实本身,新闻机构和从业人员还可邀约相关专家、部门和社会组织,研究探讨出更加有序的社会治理方案,把征集方案、宣传传播的过程当作普及未成年人教育理念、保护和促进发展下一代的难得机会,当作是促进思想达成共识、凝聚心力的过程。

  二是要处理好合法收养和事实习惯之间的抵牾。长期以来,由于传统观念、法律设置不健全、当事人法制观念不强等诸多社会历史原因,事实收养在我国长期存在且情况复杂。有事实表明,像“南京南站猥亵”案件里当事人家庭涉嫌非法收养的行为并非个例,而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在很大比例上就是出现在收养家庭。大量事实收养问题的长期存在,或将酿成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而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对事实收养也没有明确清晰的规定,导致目前我国在收养制度和事实收养之间仍没有可操作性的儿童保护标准。正视现实问题,根据时代发展制定新的收养规则,也是亟待有关部门提升议事日程的当务之急。

  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长久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机制。未成年人被猥亵、性侵案件,不能每次都依赖网友爆料等偶发因素,更不能陷入“网友曝光—­—媒体报道——警方破案——当事人依法受到惩处——围观群众解散”的怪圈,必须有健全规范的法律法规可遵循,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此外,爆料“南京南站猥亵”案件的作家在微博上受到人身安全威胁,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保障这些热心且具有正义感的人士,也是法律应有之义。

  四是要加强从典型案例及国际通行准则中汲取经验和教训的意识和能力。例如,《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是很多国家未成年人保护的通用准则,里面就包含了儿童在遇到性侵害等紧急情况下应该如何响应的内容。该标准已于2016年发布中文版本。我国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时,可酌情参考与借鉴。

  需要意识到,依法打击未成年被猥亵、性侵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仅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而是牵涉到家长、教育部门、媒体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媒体要保持对此类案件的密切关注与报道,加大对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及法律法规对猥亵、性侵案件严厉打击的宣传力度;教育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必要的性教育,并建立一套性教育评估体系,确保性教育能提高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司法等部门要开展研究猥亵、性侵未成年人的定罪、入罪研究,形成强大震慑,培育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风气;作为普通公民,则应有揭露和制止猥亵和性侵未成年人的勇气和智慧,当不法行为发生在身边时,绝不袖手旁观。此次曝光的多起案件都得益于路人和网友的曝光,足可见人民群众的力量不容小觑。

  预防和依法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猥亵、性侵案件,让本该无忧无虑的未成年人在阳光下成长,我们任重道远,又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鱼乐颖

文章关键词: 未成年人 猥亵 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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