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福建网11月20日消息:近日,韩国人崔某因强奸罪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崔某系韩国人,被捕前为韩国COMO贸易公司驻晋江办事处负责人。
据泉州晚报报道,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崔某于今年7月5日晚带被害人 朴某外出应酬,至次日凌晨1时许回到位于晋江市泉安中路圣井新村A幢的宿舍。当朴某进入卧室关上房门要休息时,崔某借口要与朴某谈话,骗朴某打开房门后进入其卧室。在利诱朴某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的情况下,崔某竟将朴某按压在床上,强行对朴某实施奸淫。
期间,朴某因反抗致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约30分钟后,崔某又强行将朴某抱至对面自己的宿舍,再次对朴某实施奸淫。后朴某乘崔某入睡后溜出宿舍,于凌晨5时许与其姐一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带领公安人员抓获崔某。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崔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据悉,外国人涉嫌性犯罪在泉州尚属首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为崔某提供了韩语翻译,并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崔某所在国的驻华使馆通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
声明:本文来源于合作媒体文中细节未经核实;新浪网登载该文并不意味着新浪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