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2月25日电(记者丁锡国赵海波) 一名25岁的打工女和自己的经理外出催要账款途中,光天化日之下被山东东营警方以卖淫嫖娼为由带走,经理因“嫖娼”被罚款5000元。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公安分局今天向记者证实,制造这起荒唐事件的6名人员已经受到处罚。
今年11月17日下午3时左右,打工女张某和经理一起驾车外出催要账款,为了整理借条 ,他们将车停在了一条村道边。4名协警发现后,将两人带到了东营区辛北派出所第二警务区。4名协警逼迫张某承认和经理发生过性关系,并以“嫖娼”为名收取了经理5000元罚款。事后,张某分别到东营区医院和东营市医院进行检查,两次检查结果证明,张某仍是处女。
这一事件发生后,东营市公安局党委责成东营区公安分局认真调查处理,经过调查认定,巡逻队员崔国明等4人违反了“严禁巡逻队员单独执法”的规定,且打骂当事人,造成了恶劣影响;辛北派出所二警区宋警长对警区巡逻队员疏于管理,违反规定使用巡逻队员办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所长对队伍管理不严,对事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据介绍,4名巡逻队员现已被辞退;辛北派出所二警区宋警长受到记大过处分,停职检查;派出所所长受到记过处分;这个派出所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对张某作出的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被撤消,公安机关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按规定给予了适当经济赔偿。据悉,张某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