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顾子健报道 昨天,北京市儿童医院院长李仲智与本报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在看到小兰受残害的报道后,该院许多医生护士感到异常气愤并愿意为小兰提供医疗方面的帮助。李院长告诉记者,北京市儿童医院不日将派出专家前往抚顺了解小兰的病情,以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已收到捐款5.5万余元
据《辽沈晚报》报道,在发起捐助小兰爱心行动后,很多人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通过各种渠道为小兰捐款。捐款者来自全国各地,他们中有老人、孩子、残疾人、下岗职工,还有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到昨天下午,媒体收到捐款83笔,总额31485元;还有40余笔捐款汇入“爱心基金”账户,总计19575元,其中最大一笔汇入“爱心基金”的捐款为4525元;同时,医院也收到捐款数百笔。至此捐款已达55000余元。正在病床上的小兰写信给关心她的读者,在信中,她说,“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去学校上课,祝好人一生平安”。
-起诉罪名可能是故意伤害
在连续两天报道了小兰受残害的事件后,广大读者目前最关心的就是变态恶魔祁军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昨日记者对正在审查起诉此案的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采访。小兰被害案发生后,抚顺市望花警方以最快的速度侦破了此案,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抚顺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督办,办案人员更是加班加点地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被害人。目前审查起诉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周内有望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将以什么罪名起诉祁军,检察机关目前还没有作出决定。批捕祁军时是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作出的,但从目前掌握的证据看,很可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的一位人士表示,法律讲求的是公正,对犯罪嫌疑人来说,也应该给他定一个应承担的罪名,这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小兰受害时还是幼女
小兰被歹徒残害的时间是2002年3月12日,而14年前,也就是1988年3月12日,小兰呱呱坠地。在自己的生日这一天,小兰遭受了人生的最大磨难。从法律上来讲,14周岁是一个重要分水岭,14周岁以下为幼女,14周岁以上为少女。任何针对幼女实施的犯罪,都将从重处罚,这将是涉及到最后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日期均应从次日算起,也就是说,2002年3月12日虽然是小兰的14周岁生日,但从法律上来讲,第二天,也就是3月13日开始小兰才满14周岁,在这之前,即使相差一分钟,小兰也应未满14周岁,应属于幼女而不是少女。
-歹徒有可能被处以死刑
说起恶魔祁军的兽行,所有办案人员无不恨之入骨。由于小兰被害有特殊性,检察机关从批捕到审查起诉,主办人都是女性,而且此案将由女法官主审。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此案将不会公开审理。祁军会受到什么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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