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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遇险只能自认倒霉吗? 大风刮出法律盲点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4月16日06:26 北京青年报

亮马桥东侧的巨型广告牌在大风中轰然倒地 摄影/曲立岩

  -大风中软桥侧翻,14名幼儿落水官司怎么打?-树砸车、广告牌压倒电线杆,风“闯祸”责任谁来担?

  核心提示

  “法不说不清,理不辩不明”。用一个电视台法治栏目的广告语概括我们做这篇报道
的初衷和采访后的心情最恰当不过。北京年年春天刮大风,年年都会有大风刮落的广告牌、刮倒刮断的大树威胁行人及财产安全的事儿发生。每每遇到这种事,只要没造成死人伤人,大多数人最先想到的是这是天灾,却很少有人探究过有没有“人祸”借天灾“还魂”,更少有人探究过即使是天灾,受害者是不是只有自认倒霉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探究了一下,得出了和“惯性思维”不同的结论。

  今春北京多风。3月20日,4月6、7、8三天让北京人印象深刻的两场大风还没算完,据京城一家媒体的记者采访国家环保总局的专家预测:4月中旬左右,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六七级大风并伴有沙尘暴,北京还将遭遇大风和沙尘暴天气。

  然而,让北京人对今年的大风印象深刻的恐怕不仅是满天的黄沙和能见度不足多少多少的气象术语,还有这样一些和风有关的消息:4月7日的大风中,位于东三环亮马桥东侧的一巨型广告牌被大风刮倒,砸倒了三根电线杆,导致该地区的花卉市场和多家饭店,从凌晨3点到下午3点一直处于停电状态;4月7日下午一点多,北京蟹岛度假村的一座铁索软桥在风中突然侧翻,导致桥上包括14名幼儿园孩子在内的30多名游客落入水中。朝阳门、正义路等地都出现了大风刮倒的大树砸坏汽车的情况;海淀区西北旺地区的十几间平房被风刮塌,一位孕妇和她的丈夫被砸伤……

  一场大风闯的祸就有这么多,而大风过后,除去“幼儿落水”事件的当事人——北师大幼儿园表示要走法律程序,向蟹岛度假村讨说法外,没听说还有哪个受损失的当事人有进一步的“法律行为”。那么被大风刮出的伤害和损失,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呢?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广告牌以“风”撒邪

   权属人难逃其责

  据媒体报道,4月7日的大风中,北京八个城区均有广告牌被刮坏的情况发生,仅海淀区就有二十多块广告牌在风中倒地或被风刮烂。成府路过街天桥东侧一块长20米、高3米的大型户外广告棚布被大风刮烂,两米一块的雪花铁片被大风刮落。那么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这些“随风飘扬”的铁板、铁片砸在行人身上,我们该怎么办?亮马桥附近被大风刮倒的广告牌砸坏了电力设施造成大面积停电,责任该由谁负?

  记者将采访电话打到市城管大队,得到的答复是:城管部门的职责只负责对没有手续的户外广告进行强制拆除,户外广告的安全问题由市政管委的有关部门负责。记者在联系采访市政管委户外广告管理部门时被告知,该部门目前正在准备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目前还不适宜报道。记者问道,由于户外广告坠落造成他人损失的责任谁负,接电话的人说:《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中有明文规定:因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户外广告的设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记者又将电话打到被亮马桥巨型广告砸坏了三根电线杆的朝阳区供电局,询问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会要求广告公司赔偿损失?其负责事故抢修工作的一位同志说,要是人为造成供电设施损坏肯定会索赔,但是如果大风刮倒了广告牌造成了供电设施损坏,属于天灾,我们只能尽快抢修处理,没听说还可以索赔。市城市供电局的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也说,大风刮倒广告牌又砸坏了供电设施属于天灾,印象里好像还没有因广告牌砸坏电力设施而索赔过。

  那么大风刮倒广告牌使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可不可以索赔呢?对此北京问中律师事务所方志远律师告诉记者,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方律师说,按照民法通则的精神,由于刮大风使户外广告倒塌或是坠落,受损失的当事人还是可以要求索赔的。索赔有两种情况,第一是砸伤人或使财产受损的户外广告本身不符合技术标准,在施工安装中就有质量问题,不能达到一定的抗风能力,或是日常维护不够,造成一遇大风发生倒塌、坠落,这属于有过错赔偿。谁是广告牌的主人,谁就要承担与实际损失相当的经济赔偿。第二是无过错赔偿,就是说广告牌本身符合要求,完全是由于风力超出了正常的设计能力。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也可以向广告公司要求索赔。无过错赔偿是本着公平的原则,就是双方各承担一部分损失。方律师说,广告牌的权属方不承担或少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只有一种,那就是因为受害人本身的过错造成了损害,比如一个地方明确规定不能停放车辆,受害人自己把车停在那里,使车被倒塌、坠落的物体砸坏。

  记者问,像这次大风中受到损失的车辆,一般当事人都去找保险公司索赔了,那么肇事方是不是就可以不赔了呢?方律师说:现在的车辆一般都上了保险,车辆在受损后车主去找保险公司索赔渠道是对的,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在对车主进行赔偿后,也可以向砸坏车辆的广告牌的肇事方追付赔偿。

  同时方律师强调,法律上虽然能找到广告牌肇事可以索赔的条款,但是谁为出事现场作证也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否则出事现场遭到破坏,或急于对现场进行处理,不能保留下原始的证据,要求索赔时也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树“闯祸”最难说

   被砸只能自认倒霉?

  据不完全消息,4月初的大风,使至少四五辆汽车“遇难”。朝阳门附近一棵被风刮倒的大树砸坏了一辆白捷达,正义路地区的一辆轿车也同遭此运。据北京电视台报道,一家企业的一辆大运输车被大风刮倒的大树砸瘪了前脸……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两场大风过后,从东三环到西郊香山一路,经常可见被风刮歪的大树,刮断的树杈,有的断树杈足有碗口粗,可以想象如果有些倒树或断树杈砸到路人身上或民房等建筑上,也会造成伤害或损失。那么谁遇到被树砸伤或受到损失的事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呢?

  方律师告诉记者,大树被风刮倒或刮断伤人或造成损失的问题比较难说。按权属树是属于园林部门管辖,有主管单位,由于风刮倒树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园林部门应承担管理责任。但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几类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没有包括树木。另外种树管树和设置广告牌有所不同,一些树木因发生病变或根系出问题,导致遇到大风倒伏或树杈断落的情况事先并不明显,属不属于管理问题不好界定,这里面构成天灾的因素更多一些。但是如果真是因为管理不善,该及时清除的残枝断杈没有清除,造成砸伤人的事情,恐怕也不能就砸了白砸。据方律师介绍,国外曾经有过因“高楼风”造成人员伤亡而判赔的案例。该案例是由于一个地区的高层建筑,改变了风的正常走向而使风力突然增大数倍,把一个经过该地区的人抛向空中。虽然建楼的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是法院还是判该建筑的建设者赔偿了损失。

  方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堆放的物品造成人员损害的,如果双方都无过错,应按照公平的原则由当事人双方各承担一部分损失。我个人认为,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虽然没有大风刮倒、刮断树木砸伤他人或财产的赔偿规定,但是如果受害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园林管理部门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造成了伤害,按照法律原则还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获知,去年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曾经审理过一起树伤人的案例。案子的概况是,一位行人在路过一个公司的绿化道时,被突然断落的树杈砸断了脊椎,行人将当地建委、园林局和企业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记者再次将电话打到成华区法院询问该案的审理结果时得知,法院经审理后追究了当地园林局的责任。理由是事发前大树杈已经断裂,有了险情,也有当地居民向园林部门反映了该情况,但是园林部门没有及时将断树杈清除,造成路人受伤。园林局负有管理责任。

  -14名幼儿落水事件

   幼儿园正与律师接洽

  北师大幼儿园14名孩子在4月7日参观北京蟹岛度假村时,由于铁索软桥侧翻掉进了一米来深的湖水里。事发后蟹岛度假村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造成软桥侧翻有两个原因:一是该桥按规定承重只有10人,而当时桥上有30多名游客;其次是当时风力过大,加剧了软桥的侧翻。

  而记者上周采访北师大幼儿园张园长时她说:当时家长带着孩子们上桥时,桥头根本没有只准上10个人的提示牌,也不是由于风的问题,度假村应该从自己的管理上找一找原因,对桥的承重明示过没有,如果是明示牌刮没了,及时补救了没有?另外桥的检修到没到位?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分清责任。

  张园长说,昨天蟹岛度假村的领导买了水果看望了落水的孩子,该度假村的上级主管单位,朝阳区金盏乡乡长也来到幼儿园慰问,但是幼儿园对蟹岛的做法并不能接受,一是因为对方没有对此次事件道歉,另外该度假村的意思是应由幼儿园和度假村双方承担责任。幼儿园认为作为活动的承办方,蟹岛度假村对幼儿落水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幼儿园花钱组织家长和孩子到蟹岛参观,双方之间形成了消费关系,蟹岛度假村有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所以这件事最后很可能还是要通过法律解决了。

  张园长告诉记者,目前幼儿园已经与两位律师进行了接洽,按照律师的指点,幼儿园已找过消协和市旅游管理局进行过调解,如果幼儿园对调解不满意,将于近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或市二中院起诉。

  幼儿落水事件的最终解决,还要看事态的发展,但是我们关注的是这起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是不是与4月7日的大风有关。虽然幼儿园和家长一方认为与风无关,但7日当天北京正在刮大风,这一点恐怕是难以否认的。那么如果与风有关,幼儿落水事件与消费者在正常天气下参观时受到人身伤害是不是会适用同样的法律?度假村的软桥能以风大加剧了断落就不受追究吗?

  幼儿落水事件虽然可能是一个大风造成伤害的偶然情况,但是它却给我们提示出一个怎样界定天灾和人祸的话题。在过去的很多年里,人为的原因受到了法律的普遍关注,而一提到天灾,多数的受害人只能选择自认倒霉。据了解,国外曾经发生过一场地震过后,很多购买了劣质住房的消费者把黑心开发商告上法庭的案例。据报道,北京近几天还将有六七级大风和沙尘暴,看来掰扯清楚风中遇险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的话题,对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些实际意义。

  -文/本报记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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