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健国
如果在一个没有其他人的场合里,如果这个美国人是在一对一地殴打中国人,我坚决支持中国人以牙还牙,坚决还击,因为不这样,打人者就会因逃掉而失去法律的惩罚,中国人就会吃哑巴亏,但在整辆公共汽车内都是中国人,大家先用英语和他讲理,打110,然后堵住车门把企图跳掉的美国人强行塞进车内的情况下,再打他就没有必要了。
其次是,美国人在中国的领土上首先动手打人,他的周围虽然有比他多得多的中国人,但中国人除了不让他逃脱、把他交给警方外,没有群起而打之,没有以强制“弱”,这是最具体、最能体现我们确实是“礼仪之邦”的做法,也是最能羞辱这个打人者的做法,也是最能让所有美国人群起而斥责他们这个不肖子弟的做法,也是最能让所有美国人失去任何指责中国人的借口的做法。
我觉得“主打派”的网友们在这件事上又犯了无限上纲的老毛病。类似这样的粗野狂妄的美国人,肯定是很小一部分人,并不代表所有在中国生活或工作的美国人,就像在美国犯罪的中国人并不代表所有中国人一样;这个美国流氓打了中国司机,网友们不能认为他就是在代表美国欺负整个中国,他这种人在国内或到了欧洲也有可能干出这样的事;也不要把当场打击他的这个一般犯罪行为,看成是我们严肃、伟大、神圣的爱国行为,如果真要这样认为,那个美国流氓就会感到很高兴,因为我们太抬举他了,把他的动机和行为看得太崇高了,把他的地位和力量看得太强大了,同时也过分泛化了爱国这个特定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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