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33岁的钟帮财又失眠了。“我想结婚!”作为一名服刑人员,他的要求没有得到回复……
罪犯婚前已有两女
原住永川三教镇陡山村的钟帮财于1999年9月5日被重庆市高院因抢劫罪判处死缓,同 年12月转入重庆监狱改造。去年初,钟帮财向监狱领导递交了一份申请书,称自己欲与监狱外相恋多年并育有两女的陈文碧结婚。
钟帮财称,早在1992年,他在永川做生意时结识了与自己同岁的陈文碧,不久两人便同居,并于一年后生下一女。当时未办结婚证。生下女儿不久,陈文碧再次怀孕并又生下一个女儿,因是超生第二胎,钟更不敢去办婚姻登记。当时想等等再说,没想到一拖就拖到自己犯罪入狱。
要求补办结婚手续
入狱后,陈文碧对钟仍然忠心耿耿,发誓自己要将两个女儿拉扯成人。在给钟的信中陈写道:“钟三(钟帮财小名),我多么希望你能早点回来,两个女儿希望你能早点回到她们身边来当个好爸爸,你做错了事就要在里面好好改正,我们母女3人等着你!”
接到陈文碧的信,钟帮财内心充满了希望,在监狱里积极表现。然而,女儿在一天天地长大,却因为当初他与陈没办结婚证,没有户口读不了书,如今大女儿已8岁,小女儿已6岁都还没上学。文碧一封又一封的来信让钟帮财焦虑不安,他思前想后决定,要与陈补办一张结婚证。
申请难住了管教干部
接到钟帮财的结婚报告,管教干部犯了难,服刑犯结婚在重庆还没有先例。然而看着钟每天心不在焉情绪极不稳定的样子,管教干部焦急万分。
“从利于服刑犯改造、解决服刑犯后顾之忧的角度考虑,我们也极想让钟帮财与陈文碧完成结婚手续。但是《监狱法》及《婚姻法》对服刑犯这类特殊人群没有作相应规定,我们无法可依!”说起此事,重庆市监狱副监狱长吴有才也十分无奈。他还指出,通过调查发现,在他们监狱里,像钟帮财这样非婚生子的事实婚姻共有49起。
“原则上是不同意服刑犯结婚的。”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政治处余耀先说,作为服刑犯,其人身自由受限,不能履行家庭义务,尽管新的《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以前同居属事实婚姻,不过服刑犯人则应算特例。余耀先最后告诉记者:钟帮财的结婚申请最终能不能得到批复,还需要局领导集体研究后再作决定。(匡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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