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 通讯员韩玲) 日前,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剽窃其作品为由,将王某、田某等4名在校博士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
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称,1998年以来,他们组织下属单位中信国际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就“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总课题进行研究,先后在公司内部刊物《研究与动态》及网站 上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并准备在今年结集出版。但是,今年2月,他们却在书店发现了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王某等4人合著的《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称:“该书中大量章节剽窃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作品,并且,《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的相关作者对其抄袭的作品没有加一处引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认为,他们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对其享有著作权。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的作者王某等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为由,将王某、熊某、陈某和田某等人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所有已发行和正在销售的《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并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另外,一同被告上法院的还有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认为,他们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王某、熊某、陈某和田某等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中科院等著名院校的博士生。《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到底有没有侵权,4名博士生有没有剽窃行为,还要等法院最终的裁判。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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