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寿光10月12日讯近日,一对共同生活了13年的“夫妻”离婚时才知道,竟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989年,经人介绍,来自贵州六盘水市的王华(化名)嫁给了寿光市台头镇某村的冯元(化名)。因王华当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就共同生活在一起。近两年来,因家庭琐事,王华与冯元经常吵嘴,严重时,还发生厮打。今年6月,当王华与冯元
寿光市人民法院丰城法庭核实材料时发现,这对“夫妻”13年来竟然一直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凡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根据调查,两人的婚姻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如果想“散伙”,必须要走法定的离婚程序。
日前,丰城法庭对这起少见的离婚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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