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发生“警察嫖娼案” 涉案民警被辞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7日04: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洪明 缪斌)昨日,记者从盐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响水县公安局民警张某因涉嫌嫖娼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被公安机关辞退。 1月18日下午2点多钟,响水县公安局办公室秘书张某在给市局送完材料后,准备乘坐盐城至响水的公共汽车回家。在盐城汽车总站,一位30多岁的妇女将他拉住,劝其到旅馆“休息休息”,并说有小姐作陪。禁不住拉客女的三请四邀,张随其来到位于通榆中路75号大 记者获此消息后,于2月17日在响水县政法工作会议会场上约见过仍然身着警服的张某。今年29岁的张某,系响水镇人,1997年大学毕业后考上公务员成了一名警察。在某酒店,记者采访了一脸焦虑的张某。记者问:“1月18日下午,你是否在盐城出差?”张回答:“1月17日在市局培训,1月18日夜里从城区公安分局回来。”“城区分局为什么找你,说说经过好吗?”“没什么好说的。我在市局打电脑结束后,下午返回响水。在车站,有个接客女,三四十岁,要我去休息休息。我感觉打电脑头昏有些累就去了。没有做你们认为的那种事。分局找我是询问那里有没有卖淫嫖娼(现象)的。”“你有没有参与?为什么分局询问情况夜里才让你回来?”“我没有。你们问这么多干什么……” 2月19日,盐城市公安局纪委单书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纪书记向记者表示:“我们对待公安系统的干警,不管是谁,只要违反纪律,我们将根据其事实、情节,对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决不会袒护、包庇。” 昨天,记者就此事再次联系响水县公安局时,该局局长戴刚告诉记者,涉案民警张某已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被公安机关辞退。戴局长表示,该局坚决贯彻公安部的“五项禁令”,动真碰硬抓公安队伍建设,今后将一如既往从重、从快、从严处理民警违法乱纪事件,纯洁公安队伍。 《江南时报》(2003年03月07日第十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