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劳教人员被打死 “涉案人员”只九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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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3:20 沈阳今报 | ||
翟若甫 据报道,葫芦岛市九名劳教人员在劳教期间对另一名劳教人员施以种种“酷刑”,直至活活将被害人张斌折磨至死。此案目前已被侦破,九名“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归案。但我的疑问是:“涉案人员”就只有九名吗? 劳教场所不同于社会其他地方,公众有理由质疑:当“酷刑”进行的时候,某些管理人员在做什么?报道说:“无论是在教养院内,还是在外役工地现场,张斌经常被张树力等人打得哭爹喊娘。”与其说张斌是死于九名“涉案人员”的毒打,不如说是死于教养工作中存在的某种见不得人的比毒打更可怕的东西。 正如有人将孙志刚之死归因于收容制度一样,也早就有人质疑劳动教养制度的合法与否,但我认为,孙志刚之死与收容制度无关,张斌之死亦与劳动教养制度无关。深层的原因我说不出,浅些的、直接的原因则十分明显———是某些人对法律、对生命、对公民权利的无视。他们之所以敢于无视,是因为得到了某种“默许”。 张斌生前曾“扬言要花3000元钱把自己挪到一个比较好的‘伙夫位置’”。可以看出,在教养院里要弄个“好位置”得花钱,花给谁呢?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再看九名“涉案人员”在教养院的“位置”:为首者张树力是劳教“大组长”,另八人是他“下属小组”的“小组长”!事实上,张斌没那3000元,可偏偏有人盯上他那3000元不放,弄不出来就往死里打———就这么简单。报道说张的“吹牛皮”“给其丧命打下了基础”,果真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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