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分户计量能否一路坦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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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5:33 济南日报 | ||||
天气刚刚凉爽下来,供热又成了热门话题。建设部日前召开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冬季采暖“按面积”收费逐步改为按“用热量”收费,并将在山东等地区进行改革试点。 什么是分户计量?就是将供暖管线由原来的串联式改成并联式,每家一个阀门,不交费就不开栓,交了费的居民也不会因为邻居没交费而受到牵连。从长远来看,现有的热费收 “分户计量”还有几道“坎儿” 济南市曾在两个住宅小区进行了试点,但效果不佳。有关人士介绍,热的特性决定了它不同于水、电、气,一户一表不能解决收费上的不合理。因为热量表计量的是居民家的用热量,而用户真正需要的不是热量而是室内的温度。热的特性(对流、辐射、传导)决定了要达到同样的温度,与居民住的房屋的朝向、层次有关,因此造成消耗的热量是不同的。国家有关部门已着手进行热量计量收费的改革。 实行“分户计量”绝不是安装计量表就万事大吉的。“分户计量”还有几道“坎儿”没迈过:第一是硬件。现有的供热系统是上供下回,单元楼内卧、厅、卫等供热管是串联连接的,即卧室自上而下一根管,客厅自上而下一根管,对每户居民来说,卧室、客厅不属于封闭系统,达不到分户控制条件。其次是计量装置。现有的热量表须安装在出水口以测回水流量,无法控制用户擅自偷用热水。因此,热量表还须进行技术改造,要安装在进水口才行,对用户的装修及使用影响较大,因此急于实施按户计量收费其弊大于利。 推行分户计量的现实困难 根据去年出台的《山东省城市住宅集中供热分户计量系统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的要求,从《规定》发布之日起,城市新建及扩建住宅的集中供热系统按照分户计量系统进行设计。可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情。 据了解,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对此并不“感冒”。在对分户供暖作出要求后,至今未有一条相关条例对开发商明确要求。有关人士解答说,这主要是由于供热费收缴多数是企业行为,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山东热力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按照此规定执行的少,主要还是这些规定缺少具体的行业标准。 现在大部分小区没有安装分户计量系统,如果进行改造,不仅要毁坏房屋装修,还要支付改造费用,居民肯定不愿意。供热公司也无力承担这么大的费用。再就是分户计量的供暖费用每平方米在30元至50元,这比现在的集中供暖的价格明显要高,对于这笔不小的采暖支出,用户也不得不多从现实考虑。 我省尚未确定试点区域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8个部门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我国将在东北、华北、西北以及山东、河南等地区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在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结束之后,我省敲定了改革的具体方案步骤。根据建设部等8部门今年7月份下发的通知精神,今后试点的单位可能要以市或者区为单位进行。 而据济南市热电总公司供热处的有关人士分析,国家一系列的关于热价计量的政策指引了将来用热计量的趋势,体现的更多的是指导性。由于老系统一户一表改造的难度较大,成本较高,所以新政策较多的倾向于新建住房的供热系统。老系统改造需要对楼房进行大手术,重新对每一层都安装完整的回路,这在工程上难度很大;热计量表目前还大多依靠进口,价格较高;对热收费的标准也应在长期试点采集充分信息的基础上科学制订。 (本报记者 芦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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