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出游 了然投诉焦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02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十一”黄金周临近,人们出游的热情又萌发出来。为了使广大消费者愉快出游,在“十一”来临前,记者整理出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经常投诉的焦点问题,以警示广大消费者。 违背承诺 降低标准 有一些旅行社在组织游客游览时,不履行协议,擅自降低食宿标准,坑害游客。王某 购物时间多 观景时间少 旅行社在为消费者设计旅游线路时,安排出一些时间让消费者购买些当地的土特产也是人之常情,无可非议。然而,一些导游和旅行社为了多拿消费者的购物回扣,擅自变更旅游路线,缩短、甚至取消原定的参观景区的时间和景点,致使消费者购物时间多于参观景区的时间,致使消费者旅游的兴致大打折扣。 去年“十一”期间,李某与朋友结伴到海南旅游,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合同。然而,当他们兴致勃勃地到达海南后,当地的导游不是向他们介绍海南的风土人情、自然风貌,而是一个劲地向他们推介产品,鼓励他们购物。结果,每天参观景区的时间很短,绝大部分时间都由导游带着他们在珠宝、药品、保健品市场转。 欺诈骗销 购物宰客 不明码标价,或者欺诈骗销在旅游中是消费者经常遇到的事。消费者张某在到无锡旅游的时候,按照导游的引导,花50元买了两袋珍珠粉,结果回到鞍山一看,一模一样的珍珠粉在药店才卖10元一袋,张某大呼上当。与张某相比,金某可被骗惨了。金某在海南旅游的时候,一标价为5000元的钻石戒指,经过她讨价还价,最后以600元的价格买了下来,金某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结果回来经过专业人士鉴定,钻石并不是天然的,而是人工的,最多值100元。 为了减少和避免消费者在旅游期间上当受骗,保护消费者在旅游中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消协特此提醒消费者:一是慎选旅行社。看其是否具有《旅行社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次要了解其口碑和信誉。二是签好合同。由于旅游合同是解决旅游纠纷的一个重要依据,因此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务必要仔细核实景点、门票、吃、住、行几个要素,将各项内容细化,将口头承诺写入合同,对合同违约的赔偿做出约定,以免吃亏上当。三是购物要谨慎。旅游途中购物是多数旅行社安排的既定项目,面对购物中各种纪念品、土特产等,游客要多长个心眼儿,最好不要动心,以免买到价高质次的商品。 何民 记者伏怡 | |